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办法
一、考评标准
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取得的成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国家生态市考核指标》、《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要实现“属地化、网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管理责任全覆盖”的要求,制定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
二、考评方式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对各区、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按照13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内容,采取样本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并对现场问题整改情况和“12319”特服热线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评。
1.样本抽查:在建立长效综合管理样本点的基础上,按比例抽取检查样本点。
2.随机抽查:在建立长效综合管理数据库的基础上,由计算机随机抽取检查内容及数量。
3.专项检查:根据城市管理要求,对长效综合管理中某些专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4.整改情况:根据“12319”平台派遣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各区、市各职能部门的整改率。
三、计分办法
每月得分由现场考评得分及问题整改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现场考评50分,整改得分50分。
具体计分公式如下:
各区得分 = 各区现场考评得分+各区整改得分
各区现场考评得分 = 样本抽查平均得分+随机抽查平均得分+专项
检查平均得分(满分为50分)
各区整改得分 = [(12319派遣问题整改数+现场考评问题整改
数)÷所有需整改问题数]×50
市各职能部门得分 = 市各职能部门现场考评权重分+市各职能部门
整改得分
市各职能部门现场考评权重分 = [(本部门总分-现场扣分)÷本
部门总分]×50
市各职能部门整改得分 = (本部门整改率÷部门平均整改率)×50
说明:本部门整改率 = (12319派遣问题整改数+现场考评问题
整改数)÷所有需整改问题数量;
部门平均整改率=各职能部门整改率的平均值;
市各职能部门整改得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四、评定标准
按照年度平均得分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年度平均分95分以上(含95分)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评为合格,8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当前位置: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