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乱喂动物的行为要被处罚。

年满60岁市民可优先就诊、取药、交费。

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排污口排放污水。
《昆明市公园条例(草案)》
乱喂动物攀折花木最高罚500元
看见憨态可掬的狗熊、顽皮的猴子时,你是否会忍不住想喂它一点食物?但你知道吗,这样的行为有可能会给动物们带来伤害。前段时间,本报也曾报道过一只马来熊因为误食游客丢弃的塑料袋而进医院做手术。
昨天,《昆明市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昆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提出,在公园内乱投喂动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等行为,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草案)》明确,违反相应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公园管理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的相关内容。昆明市现有的公园管理机构,大部分是事业单位,符合接受行政处罚委托的条件。这就是说,以后市民在公园里违反法规,公园管理人员即可以实施处罚。
在公园里有以下行为的,均要受到处罚——
《条例(草案)》明确,在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树木、山石上攀爬、涂写、吊挂、晾晒、张贴,翻越围墙、栏杆、绿篱的,处以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燃放鞭炮、宿营,在非游泳区游泳、非垂钓区垂钓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园内取土采石、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焚烧杂物,倾倒污水、污物,捕捉、恐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违法排污最高可罚100万元
昨天,在提交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中提出,要加强城市排水管理,确保城市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未经城市排水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雨水、污水管道连接到城市排水设施。
现行的《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已实施8年,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城市排水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此次《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排水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城市排水管网的覆盖率、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再生利用率。污水处理厂应当按再生水利用规划补建或者配套建设集中式再生利用设施和再生水输配设施,如城乡绿化、环境卫生、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市政设施用水等情形下即可使用再生水。
《条例(修订草案)》还明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排污口向自然水体排放污水。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向自然水体排放污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反者承担,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年满60岁市民可优先就诊
目前,昆明市有50多万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有数据显示,到2015年,昆明市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将达到126万人,约占户籍人口的21%。昨天,在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年满60岁市民持《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离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可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持上述两证可免费进公园、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公共图书馆等;可优先就诊、取药、交费;优先购买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优先上车、登机;优先办理银行储蓄业务;免费使用公共厕所等。
另外,《条例(修订草案)》还将老年人的家庭保障列出专门章节,如老年人有权拒绝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提出的经济资助要求;成年子女不得强占、挤占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行将老年人从居住条件较好的房屋迁往条件低劣的房屋居住,未经老年人同意,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将产权属于老年人的住房出租、出卖或者拆除;老年人与其子女、亲属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老年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老年人有权用遗嘱、遗赠 等方式依法处理自己的财产。
《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
机场车站应设清真餐厅
昨天,《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昆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明确,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或者集贸市场,应当根据消费需求设置清真食品专区或专柜;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会议中心等,有条件的应当设立清真餐厅。
《条例(草案)》明确了清真食品市场的准入条件,以及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实行“清真食品准营证”管理制度。同时,《条例(草案)》提出,禁止携带清真忌食食品进入清真餐厅等食品专营场所;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清真禁忌食品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准入条件——
要具备生产经营清真食品专用的场所、工具、运输工具等;
个体工商户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管理人员中应当有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等。
管理制度——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除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外,还应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清真食品准营证”。
昨天上午,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昆明市公园条例(草案)、《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等多个事关民生的条例草案、修订草案。
会议还听取、审议《昆明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昆明市2009年度地方 财政决算以及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度昆明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等16项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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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禁止”保滇池
昨日,在昆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昆明市政府提出用“十个禁止”来做好滇池流域和其他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
“十个禁止”包括禁止采石、取砂、挖土、烧砖、毁林、开垦、放牧、填河、围湖、擅自开采地下水等行为。2007年,昆明市在滇池流域及其他重点区域划定了2321平方公里范围,全面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经过近3年的努力,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滇池流域在原禁采区范围内仍有“采石取砂挖土烧砖”企业88家。
新闻来源:《春城晚报》B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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