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气枪”小广告打在县委大门口
发布时间:2012-07-30
来源:

事件:违法小广告 

地点:红河县

       本报讯   27日,记者在红河县县委大门口发现,一个“气枪”的小广告出现在县委大门口的墙上。墙壁上,一幅“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标语上,一则卖气枪的小广告赫然在目。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卖家。卖家表示,有多种款式可供选择,在问明记者身处红河州后,对方表示他们有人就在红河州,如果需要可以当面交易。

       据了解,气枪属于管制刀具,不允许居民私自持有并买卖。

 

 

本报记者:雷鸣  易科彥

新闻来源:《春城晚报》  A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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