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垃圾围城消失了是否再现还难说
发布时间:201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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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收取,更换的只是收账人。但这样的政策转换,着实让城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大大争执了一场。

       7月伊始新政施行之初,昆明多个小区出现垃圾无人清理的现象。其缘由是新政之前,小区住户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是由物管代收;之后,是由自来水公司代收,而最终都是转交城管局。

       对于前一种方式,一定程度上物管对这笔费用有更多的支配自由。因为费用的收取,在时间和缴费住户数量上的不统一、不确定性,费用收取后,难免存在物管挪用、占用部分费用的情况。记者采访时,昆明市城管局环卫部门相关人士如此称。

       从后一种缴费方式看,垃圾费水费捆绑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提高了费用的收取率,但也“割断了物管公司在日常管理中的一笔费用开支”。

       但实际上,这笔费用关乎着物管公司一定的经济利益,“也是最终导致少数物管公司不愿意清理小区内垃圾的根本缘由。”上述城管局人士告诉记者。

       与此,记者采访时,部分小区物管称,减少这笔费用,直接增加了物管对小区卫生管理方面的费用开支;甚至部分物管认为,垃圾处理费捆绑收取后,也不再负责小区垃圾的清理问题。

       一个月过去,城管、物管如何摊牌?小区内的垃圾清理又如何?记者再次回访了此前因为争议难解决,导致垃圾成堆而无人清理的几个小区。

       金色家园  单元垃圾桶,全部移到小区门口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再次走访金色家园小区发现,之前媒体报道的小区垃圾堆一周无人清理的现状已经不复存在。而此前在每栋单元楼门口都会放有一个垃圾桶,现在也全部被移到了小区的出口处。

       随后,记者看到,每栋单元楼门口都有一张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巨和物业”)贴出的通知:原来每个单元楼门口放置的垃圾桶取消,请各位业主和住户为了小区环境的维护,按照垃圾桶的摆放地点进行垃圾的投放。

       为何取消小区单元楼下的垃圾桶?巨和物业李经理告诉记者,这是和盘龙区环卫部门协商后,才作出的决定,这样做也方便环卫工人清运垃圾。

       不过,小区单元门口取消垃圾投放点后,部分住户感到不方便。在金色家园一个单元楼门口,记者看到,仍然堆放着几袋垃圾。受访的小区住户介绍,单元楼下面的垃圾桶取消后,一些业主不愿意多走那几步路,才随意堆放。

       陆女士称,自从垃圾桶不设在单元门口,每家每户倒垃圾变远了,确实不太方便,以前让女儿去倒垃圾,跑到楼下倒完就上来,现在女儿却嫌远了不想倒垃圾。住户崔奶奶表示,自己家以前扔垃圾是很方便的,现在太远了,特别是老人丢垃圾很不方便。

       其实,此次以“通知”的形式设定垃圾投放点,是应对垃圾费水费捆绑收取后小区内垃圾无人清理的办法。城管、物管放下争执,开始携手想办法解决问题。

       7月中旬,金色家园小区多数住户反映,小区垃圾长期堆放无人清理,严重影响住户生活环境。而在小区垃圾清理上,物管、城管均称不在其职责内,互相推诿,致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直到7月22日,双方才开始协商处理此事。

      李经理介绍,22日,巨和物业与盘龙区环卫处进行了一番沟通,把盘龙区环卫处的负责人请到巨和物业办公室,协商由物管配合盘龙区环卫处理小区垃圾清运。最终上述问题才得到解决。

      最后达成协议,由巨和物业负责小区垃圾清理,盘龙区环卫处一宋姓工作人员称,“这是明确各方责任的结果”,现在各自的业务范围也很明确。而《物业管理条例》中也已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

      昨日,记者采访时,宋称,与金色家园小区物管协商后,垃圾的清运工作已步入正轨,小区物管把垃圾收集到指定的位置,环卫处负责后期的清运、处置。

      丰宁小区 22名保洁员清污,但难长期负责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丰宁小区时,距上次垃圾堆积长时间无人处理的情况已经过去了22天。如今整个小区卫生都很好,在小区的各条通道上已经看不到堆积如山的垃圾,甚至之前堆满垃圾的地块周边,已经有人在摆摊卖早点了。

      住户陈先生表示,自从7月10日,堆积的垃圾被清运后,小区就再也没出现过垃圾成堆的现象,目前他们对小区卫生很满意。

      记者从丰宁小区新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到,除了7月10日当天,物管派出大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后,目前新立物管派5个人员负责垃圾清运,17个人负责丰宁南北片区各楼道的保洁工作。

      但是他们表示,因为没有垃圾处理费,仅仅依靠物管费,很难长期负责小区卫生的管护。

      棕树营北区 卫生“外包”给公司,环卫处会拨款

      在棕树营北区,记者看到,小区各条道路都很干净,而每隔一段路就会看见有黄色衣服的保洁员在一旁清扫地面上的垃圾。一保洁员杨阿姨告诉记者,他们都 是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承包的一个保洁公司的保洁员。“街道办承包了一个保洁公司后,保洁公司就聘请我们来清扫小区内的垃圾。”杨阿姨说,包括用车将垃圾桶的 垃圾运到小区的垃圾中转站,也是保洁公司在做。

      其实,从7月1日起,根据新的政策,街道办、社区将不再负责环卫监管及垃圾费收取的工作。但是,“因为棕树营北区属于老小区,没有物管,因此街道办 将小区内的清扫承包给保洁公司,街道办仅负责卫生监管,而费用则由西山区环卫处将钱划拨到街道办,再转到保洁公司。”棕树营街道办事处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 告诉记者。

      另外,据棕树营北区居委会宋主任介绍,垃圾费捆绑之前,是由居委会代收,再转交给西山区环卫处。但现在垃圾费捆绑由自来水公司收取后,之前收取的垃圾费已经陆续退还给小区住户。

      白马小区 物管收入减少,但坚持清运垃圾

      白马小区的卫生环境与棕树营北区一样,没有垃圾堆放现象。小区内一位清运垃圾的保洁员告诉记者,垃圾费的捆绑并没有对她们的工作造成影响,她们仍然是每天从早上5点开始,一直到下午1点结束。“现在,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每月收到由西山区环卫处发放的工资。”

      白马小区内部的卫生是由门卫负责,据白马小区物管处李先生介绍,小区的门卫都是由物管聘请,小区内部的卫生也一直是由门卫负责,“小区内的清洁包含在了物管费中。”

      但因垃圾费收取主体的转变,也让小区物管损失了一笔收入。

      李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居民的垃圾费是由物管代缴代收,自从垃圾费捆绑后,居民所交的垃圾费的退费问题,就成了物管的一大难题,“住户交的垃圾费,我们早就交给了西山区环卫处,现在我们只有先自己掏钱,将钱先退给住户。”

      各方吐槽

      “实力物业”公司:以前垃圾“外包”,现在这笔钱没了

      在垃圾费水费捆绑收费之前,云南实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实力物业”)在昆明主城区负责管理的三个小区,垃圾费全由小区物业代收代缴。

      实力物业品质部经理石江德介绍,当时物业采取的方式是与具备垃圾清运资格的环卫公司合作。双方约定服务内容,物业收取垃圾费后,按约定的费用支付,“打包”交至环卫公司,环卫公司负责小区全部的垃圾清运。

      一定程度上,代收的小区垃圾费包含了物管公司管理的人力、物资成本的支出。

      石江德说,在代收的垃圾费中,除去支付给环卫公司的费用外,物业还可用余下部分,购买小区垃圾桶,乃至支付部分人力、物资成本。

      另外,石江德告诉记者,因为物业与环卫公司属于合作关系,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规定小区垃圾必须在每天10点前清运干净,若环卫公司服务不到位,逾期不清理垃圾或不对垃圾车掉落垃圾进行清理,作为合作方的物业可选择终止合作或扣合作款。

      但是,自从垃圾费水费捆绑后,一切发生了转变,割掉垃圾费这一利益,在服务上,物业公司也有所减少。

       石江德表示,“以前合作的环卫公司,在每个小区内有4个垃圾投放点,按照合作协议规定,每天10点前,垃圾车会进入小区4个点清运垃圾。而现在,仅 在小区门口有一个定点垃圾清运处,由环卫部门定点清运垃圾。以前是每天一次清运垃圾,如今出现几天才清运一次的情况,清运时,垃圾从车上掉落,也无人清 理。”

       “人力和物力成本都增加了”,石江德说,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和地面垃圾清理、保洁人员工资支出,大部分是用物业费支持,根据与环卫部门的协议,垃圾处理费的节余,还可以用作这部分的支出。现在没有这笔费用,直接增加了部分人力、物力的成本。

       市城管局:小区垃圾无人清理已很少见

       “垃圾费捆绑”政策实行伊始,昆明部分小区垃圾堆积如山,物管和环卫处都不愿管。一个月过去,昆明市城管局是否解决了小区垃圾无人清理的问题呢?

       记者采访昆明市城管局环卫处时,其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收集,已明确由物管管理公司负责。

       同时,环卫处称,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垃圾管理办法》及昆明市2011年发布的98号文件(《昆明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明确了垃圾清理与处理的分配问题,物管公司应承担起产权范围内(小区)的垃圾清理责任。

       环卫处告诉记者,除新政执行初期丰宁等小区出现垃圾长期无人处理的情况外,“目前小区垃圾无人清理这个问题已经不突出了”。经过一个月的磨合期,“现在小区垃圾清运、收费也逐步完善。

       他们告诉记者,其实垃圾费捆绑收费前一个月,市政府曾召开过垃圾清运承接会议,对环卫公司的职能进行了分类与疏理。

       少数物管公司是为利益之争

       据环卫处介绍,“捆绑收费运行一个月来,多数市民与多数物管公司都是支持与配合的,仅有少部分物管公司有抵触”。

       “这些物管公司抵制‘捆绑收费’这项政策措施,主要是因为利益受损。以前物管公司代收费时,他们都能从中获取一些收益,而现在垃圾费完全不经过物管公司,这部分收益没了,他们肯定不情愿。”

       据他们介绍,目前有几个物管公司使用多种手段干扰“捆绑收费”的执行,有的将小区门紧锁,不让环卫车进入;有的将小区内垃圾乱堆,给环卫部门造成麻烦;甚至还有一些物管公司不按照规定退还之前所收的垃圾费。

       “如果物管公司不退还垃圾费,下一步,城管部门将按未退费金额的5倍处罚,如果沟通之后仍不执行,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另外,就上述金色家园小区住户反映的小区垃圾桶减少后不方便投放垃圾的情况,记者采访时,市城管环卫处表示,物管应该按照有利于住户投放垃圾设置垃圾桶。

       垃圾处理费账目将公开

       新政实施以来,关于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支出账目,仍备受社会的关注。昆明是否会对这笔费用公开收支账目?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主城区有50多万户居民,20多万户企业单位。在垃圾处理费收取上,分三大类:居民住户为10元/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180元/吨;而生产企业,根据其产生的垃圾量,按30-180元/吨不等收取。

       在费用的使用上,此前昆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也作了规定。

       根据《昆明市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实施细则》的规定,垃圾费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城管 局每两月,根据各区运至垃圾焚烧厂的垃圾量编报结算和资金支付计划,报请昆明市财政局同意后,支付自来水公司3%的手续费,及各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处 置费用。

        此外,细则规定,收取的生活垃圾费处理费不够支付实际生产的清运、处理费用的,不足部分,按市、区4:6比例分摊,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就此项费用的收支使用上,记者采访城管局时,他们表示所有费用收取后,确实是进入财政专户,并接受审计、监督和作出账目公开。他们告诉记者,但这笔费用远远不足于支付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费等费用,还需要政府财政投入大量的资金,“这是一个长期、逐步完善的过程”。

        矛盾焦点

        小区垃圾清理到底归谁管?

         环卫部门:捆绑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只包括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不包含小区垃圾的收集。

         物业公司:之前垃圾收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直由物管承担,靠收取垃圾处理费来开支。没有了这笔费用也就没有清理垃圾的能力。

 

 

 

新闻来源:《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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