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不分类投放垃圾要受罚
杭州市日前审议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个人或单位如果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且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
对于垃圾不按规定投放的行为,审议稿明确了处罚措施。其中,可回收垃圾如果没有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经城管执法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同时,未按规定投放、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清洁直运单位如果没有按照作业技术规范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将由城管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摘自《昆明日报》2012年9月16日A04版

当前位置: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