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犯事的不是临时工 是城管志愿者
发布时间:2012-10-17
来源:

针对执法车上5名男子持刀威胁收费员一事,龙泉街道办事处召开新闻发布会称

 

犯事的不是临时工 是城管志愿者

 

 

追踪报道

  “行政执法”车上5男子

 

  拒付16元停车费

  持刀威胁收费员

  5名身着城管制服的男子驾“行政执法”车在金碧商城地下停车场停车,不仅拒付16元停车费、在停车场墙角小便,还拿出长刀威胁收费员。昨天下午,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就此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经有关部门核实,该车属龙泉街道办事处,确实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车辆。5名男子为龙泉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志愿者,已被开除。

  昨天,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执法中队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停车场道歉,但停车场负责人拒不接受道歉,希望持刀者能前来道歉,并依法对5人进行处罚。

  发布会:

  5人公车私用 分管领导停职1月

  龙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赵卫华介绍,经调查,10月12日晚8点40分左右,龙泉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志愿者段永云(27岁)、桂宝华(41岁)、桂继永(26岁)、吴正伟(24岁)、徐宏武(22岁)5人下班后,私自将中队号牌为云A809XB的执法车开到金碧地下停车场,停至当晚11点45分左右离开。因停车费问题,段永云等人与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并拒缴停车费后离开。

  “段永云等5人严重违反街道办事处有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在下班后,驾驶执法车辆参与非公务活动,并与停车场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赵卫华说,为严肃纪律,经龙泉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开除段永云等5名志愿者,对龙泉中队副中队长马玉萍进行停职1个月的问责处理。并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管理,以及立即开展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停车场:

  希望当事人亲自来道歉

  昨天上午11点左右,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缪先生,来到金碧商城地下停车场就此事道歉:“我代表我们单位向您道歉,我们会对5名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而5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身份,缪先生除了表示他们是城管执法中队的人外,对执法车辆的归属和5名男子为何打人等问题均表示不清楚,只称“是领导叫我来的”。

  对于这样的道歉,金碧商城地下停车场的负责人王经理表示并不满意。“为什么不是当事人来道歉,我不能接受这样的道歉。”王经理说,行政执法车辆是可以免费停放在停车场的,但5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却在车场小便,并持刀威胁车场管理人员的行为让人难以忍受。他希望当事人亲自前来道歉,并依法对5人进行处罚。

  由于编号为“云A809XB”的“行政执法”车的归宿是盘龙区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所有,为了弄清楚为什么拆迁公司的车会成为龙泉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执法的执法用车,上午10点半左右,记者来到盘龙区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但公司的大门紧闭,附近一家公司的员工说:“这个公司有两间,一间会议室、一间储藏室。这家公司确实存在很久了,不过他们经常不在这里办公,有人来的时候也是开会或者搬东西。”

  昨天,金碧派出所的民警也再次来到金碧商城地下停车场调取监控录像,并表示希望早日破案。

  对话

  城管志愿者是个什么“新式武器”

  都市时报:新浪网友@慎独100年提出:“昆明城管出新招了,犯事的是志愿者,这回不是临时工了,是拿着1000元工资一个月的志愿者。”这让人想起此前度假区一名城管人员酒驾,经调查称,该人为协助城管工作的临时工。这次又冒出个城管志愿者。志愿者与临时工有何区别?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由于昆明市城管执法力量的不足,昆明市近年来在市、区、街道办招聘了部分城管协勤人员,也叫做城管协管员。他们没有直接的执法权力,但可以上街巡查。此前度假区的那名临时工也属于城管协勤人员的范畴。这次不交停车费的5名男子也属于协勤人员,只是各区和街道办在称呼上略有不同。

  之所以招聘这部分人员,是因为各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已满。为了全市城管工作,只能招聘这部分临时工或者志愿者,但是在相关的社保政策上无法为这部分人落实,所以各地对这部分人也就有了不同的称呼,但他们统一都属于城管协管员的范围。   

  都市时报:城管志愿者的制度推行了多久?

  赵卫华:城管志愿者是协助正式的城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城市管理的人员,可以对城市管理工作起到辅助作用。而且志愿者的称呼从2008年就开始有了,因为许多临时性的工作需要人手来完成,所以征集了许多志愿者。

  都市时报:对入职城管志愿者有何要求?龙泉街道办有多少志愿者?

  赵卫华:城管志愿者没有学历限制,要想成为志愿者的人员,可报城管部门,由城管部门对其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提出申请批准后,即可成为志愿者,志愿者每月有1000元的补助。目前,龙泉街道办事处共有120多名志愿者。

  都市时报:你们平时如何管理执法车,比如下班时间公车私用情况?

  赵卫华:城管工作人员一般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30分到下午5点,偶尔有加班。工作人员下班后,会将执法车交到盘龙区城管综合执法龙泉中队一分队,次日依据外出执法情况来分配给执法人员。这5名志愿者正是一分队的工作人员,但目前不清楚为什么他们能够在非工作时间公车私用。     

  都市时报:通过警务通查到这辆车的归属是盘龙区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这辆车为什么是城管在用?

  赵卫华:龙泉街道办城管中队原本只有3辆车,为了加强对辖区内的管理,我们征集了龙泉区国有单位的车辆。盘龙区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是国有单位,这辆车现在是我们在使用,目前我们共有8辆行政用车。

  都市时报:城管志愿者是否有执法权?执法车停车是否有免费特权?

  赵卫华:城管志愿者没有任何执法权力,只是配合正式的城管工作者完成工作。此外,执法车停车没有免费特权,是否收费主要依据停车场的相关工作。

    网评

  @火把果新闻台:《昆明市志愿服务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组织登记注册,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第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风歌蕾蕾:发生了超越普通朋友的行为,“城管志愿者”要火。

  

  @牛二十七:临时工表示压力巨大,看来要给队长多多孝敬了,不然饭碗难保。 

  

  @大话葫芦:元芳,看完监控你怎么看?禀大人,来人脚步飘忽,出手不够果断,属下判断来人绝非正式编制,应是志愿者!    

  

  @nancyfoxli:有创意,这回不叫临时工,改叫志愿者,下次怕是要美其名曰:“义工”。    

  

  @happy再见再见:别侮辱“志愿者”一词行不行啊!流氓就是流氓!

  

  @张加敏律师:志愿者还领工资?没工作的人都想当志愿者了。

  

  @南人李:领薪拿刀城管换头型啦,摇身一变成了志愿者!祸害完“临时工”这个词,又开始祸害“志愿者”。

 

 

本报记者:杨雁  张玉(见习记者)

新闻来源:《都市时报》  A03 

上一篇: [资料]五华城管执法车改烧天然气,节能又省钱
下一篇 [资料]高新区活动门店招牌真方便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871-63160289
滇B2-20090009-5
技术支持 昆明信息港
扫码关注网格昆明
"爆料"身边的
城市综合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