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龙泉街道办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10月12日一辆执法车的司乘人员在停车场酒后乱撒尿,还停霸王车持刀威胁收费员事件的处理情况。查明这几人属于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志愿者”。街道办方面对5人予以了开除处理,移交警方调查。这起事件的处理虽然告一段落,但对于“志愿者”的说法,却又引来了热议。
街道办 执法中队编制只有16人
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赵卫华介绍,街道办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属于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龙泉街道办双重管理,盘龙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业务指导,中队的日常管理还是由街道办负责。
以前街道办中队人员是属于区大队管理,在前段时间经过工作调整之后,执法中队的人员划归到了街道办。目前龙泉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共编制有16人,实际在岗的人员只有10名,对于辖区内的日常管理可谓是捉襟见肘。所以,中队还有120名志愿者,被开除的5人,就属于中队一分队的志愿者。
记者17日联系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处,希望能够了解“志愿者”与城管协管员之间的区别,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通过报社发公函,他们再将问题上报给领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西山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方面则表示,目前金碧派出所已经找到了几名当事人,并调取了事件中的相关证据。调查清楚之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民 这些人还是临时工的角色
由于连日来媒体对此事的连续报道,许多市民都已经知晓了12日发生在金马碧鸡坊地下停车场的事情。退休工人张大爷气不打一处来:“停车交钱天经地义嘛,咋个就拿刀架在人家脖子上啊!完全是土匪啊!”
对于“志愿者”的说法,市民张小姐在感到新鲜之余,也觉得非常荒唐。“开公车,穿制服,不交钱还拿刀吓人,谁听说过有这样的志愿者?谁又曾见过拎刀的志愿者?”张小姐认为,一说起志愿者,人们往往会想到他们是在做好事,帮助弱势群体,并力所能及地参与到公益活动中去。这几名城管“志愿者”的行为,无论如何也对不上号。
“换汤不换药,称呼是不同了,可干的还是一样。”从事法律工作的刘先生直截了当地说,在他看来,虽然相关部门称闹事的这5个人是“志愿者”,但从他们的实际工作来看,从事的就是协管角色,而那1000元所谓的补助,其实也就是发放工资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如果是工作的话,单位需要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志愿者,也应该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否则说来说去,这些人还是临时工的角色。”
■详解
“有的志愿者法制观念淡薄,综合素质不高”
赵卫华介绍,城管志愿者是一种公益性的综合行政执法志愿者,是协助正式的城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城市管理的人员。对于“志愿者”的称呼说法,是从2009年就开始有了,因为许多临时性的工作需要人手来完成,所以征集了许多志愿者,志愿者并没有执法权限。
以初高中文化者居多
中队120名志愿者中,昆明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数量各占一半。面试过关之后,就对他们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也包括日常工作的操作流程,发现问题如何上报处置,如何协助正式执法队员执法。还会不定期的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制度、文件,对志愿者进行系统培训。
这些志愿者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初高中的学历,但也偶尔会有较高学历的人员参与到志愿者的队伍中来。“在我的印象里,之前有一个中国人民大学的毕业生来我们这参与志愿者的工作。”但赵卫华表示,一些大学毕业还暂时没找到工作的人,也愿意来这里体验生活,认识社会。但这类高学历的人,一般找到其他工作之后就会离开。
有的甚至两三天就走
赵卫华介绍,因为志愿者的日常工作比较辛苦,而给志愿者发放的补助在当前又难以维持生计,所以志愿者参与工作的时间都不会太长,甚至干了两三天就走了的大有人在,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12日当晚公车私用被开除的那几名志愿者,短的干了6个月,最长的做了快2年。
谈及12日发生的事,赵卫华表示,这次的事件暴露出志愿者队伍中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他们对于城管志愿者的招募,将进行强化处理,严格加强审查流程,并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包括志愿者在内的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活动,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新闻来源:《云南信息报》 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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