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管志愿者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持刀威胁者被拘15天,其余4人被拘10天 盘龙区城管局副局长:城管志愿者年初已清退,5人是协管员 停车场工作人员(左、右) 拒绝在民警(中)送来的送达书上签字 ■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 翟砚军 追踪报道 “行政执法”车上5男子 拒付16元停车费 持刀威胁收费员 昨天,记者从金碧派出所了解到,5名城管志愿者均被警方以寻衅滋事处以10天到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 12日晚上,5名龙泉街道办事处的城管志愿者,开着执法车到金碧地下停车场停车,不交停车费,还用刀威胁管理员。17日下午,金碧派出所的民警带着5名城管志愿者,到停车场现场取证。 停车场负责人 不接受处理结果将提出复议 昨天下午,金碧派出所综合内勤中队长彭玮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5名志愿者以寻衅滋事被处以10天到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其中持刀威胁的城管志愿者被行政拘留15天,其他4名城管志愿者被行政拘留10天。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昨日凌晨,5名城管志愿者已经被送往拘留所。 下午2点左右,金碧派出所的民警来到金碧商城地下停车场,通知了收费管理员小袁此事的处理结果,但小袁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持刀威胁,就只拘留15天。”情绪激动的小袁说,民警带5名城管志愿者前来现场取证时,5人根本没有道歉的意思,他很难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并拒绝在送达书上签字。 停车场的负责人王经理也表示,这样的处理结果很难让人接受,他们要向昆明公安局西山分局提出复议,要求重新审查这5名城管志愿者,追查他们以前是否有其他涉嫌犯罪的经历,对他们进行严处。同时希望龙泉街道办事处能够一查到底,追究领导责任。 盘龙区城管局副局长称 城管协管员素质参差不齐 5名身穿制服的男子被龙泉街道办称为城管志愿者后,受到市民广泛关注,市民对城管志愿者的称呼一直存疑。昨天,盘龙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刘国强表示,城管志愿者的确曾经存在,但在今年年初,城管志愿者已被全部清退,而这5名所谓的城管志愿者真实身份为城管协管员。 刘国强介绍,2008年,昆明市统一招聘了一批城管志愿者,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正式的城管工作人员执法。“今年年初,按照市里的要求,市执法局、市城管局已专门发文,清退城管志愿者。盘龙区所有的辖区、办事处的城管志愿者已经全部清退,重新招聘城管协管员。” 刘国强说,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通过中介机构劳务派遣的形式来招聘协管员,协管员必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协议,由中介公司及用人单位对其共同管理,协管员的工资由街道办事处和城管中队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 “按要求,协管员必须是高中以上学历,并且有3个月的考核期。上岗后,还要和正式的城管工作人员一样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任用。”刘国强介绍,城管协管员的主要工作是协助正式城管工作人员进行城市管理,他们没有执法权。目前,盘龙区在编和非在编的城管工作人员的比例是4:6,城管协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这几个人就算不是协管员也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开执法车更是严重违纪。所以,应该把他们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刘国强说,他们会要求全区各个中队加强对城管协管员的管理、教育,特别是日常监管,甚至是下班后都应该监管。 停职副中队长 昨日现身办公室 16日,龙泉街道办事处召开发布会时宣布,龙泉中队副中队长马玉萍被停职1个月,其后记者多次联系马玉萍,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17日,记者来到马玉萍所在的科室时,也被工作人员告知马玉萍已被停职。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龙泉街道办事处,询问马玉萍是否在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回答:“她刚出去,是去检查卫生了。”当记者询问马玉萍近况时,工作人员回答:“怎么能不好呢,她在上班,肯定好嘛。”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该工作人员给了马玉萍所在科室的联系方式,让记者和科室工作人员联系。而马玉萍科室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马玉萍中午来了一趟,可能是去检查卫生了,其他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当记者想向龙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赵卫华了解马玉萍停职时间时,对方以开会为由拒绝采访。 本报见习记者:张玉 新闻来源:《都市时报》 A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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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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