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建筑垃圾违规运处处罚细则》7日实施 处罚“去弹性” 罚标按高限
发布时间: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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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城管执法部门下发了《建筑垃圾违规运输处置处罚细化标准》(以下简称《细化标准》),将 从本月7日起实施的《细化标准》对我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了统一硬性设定,不再有弹性空间,其中多数标准都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 高上限设置的。

    施工工地:违规处罚均以最高限

  《细化标准》中,进一步加强了源头管理措施,对施工工地各种违规行为的 处罚标准均按上限进行了设定。其中,未签订《昆明市市容保洁责任书》,未按规定设置围墙或围挡,未采取现场地面、进出口道路硬化,未使用或有条件未建设 “三池一设备”或无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承担拆除工程未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擅自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 产生的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无运营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等违规行为,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将处以2000至10万元行政罚款处罚,部分行为还将被责 令停止运输建筑垃圾。

  《细化标准》特别指出,如果施工工地无条件设置“三池一设备”,必须采取出入口铺垫、冲洗、2名以上保洁人员清洁车身等方式确保清洁。

  渣运车辆:违规拉运均扣车

  《细化标准》按渣运车辆是否有运营资质、是否办理了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对各种违规情节进行了处罚设定,而渣运车一旦违规,都将受到扣车处罚。

  无运营资质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除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外,施工单位将被罚款10万元,建设单位、渣运公司将被罚款3万元,无运营资质车辆将被扣车30天,扣车期满后,将被处以3000至3万元罚款。

   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渣运车辆,如未办理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将视为各种违规情节被责令整改外,还将受到扣车7至30天、罚款 2000至8000元的处罚。无证运输建筑废弃物一次、无证运输弃土或倾倒“黑土场”两次的车辆都将被注销渣运资质,同时,一年内不得申请渣运资质;办理 了排放、处置备案卡后违规运输建筑垃圾的,将受到扣车7至30天、罚款500至8000元的处罚。

  新标准还规定,渣运车辆若存在车容不洁、顶灯损坏、车辆号牌及专用放大号牌不清晰、GPS终端设备不定位等情形,将被扣车10天整改,验收合格并纳入计分管理后才可放行。

  消纳场:违规最高罚10万

  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的企业若存在违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其中,处置场地面、进出口道路未进行硬化,未使用或有条件未建设“三池一设备”或无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保持作业场所卫生的,将被责令停止接收建筑垃 圾并需在7日内整改完毕;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还将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将被处以1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沙石车:污染路面每平米最少罚10元

  《细化标准》规定,运载沙石、粉尘物等车辆密闭不严、未按规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处置的、滴洒泼漏的,将被扣车7天,并可处以300至3000元罚款。

  沿途泼洒,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10至30元处以罚款,处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及时改正(清扫、冲洗路面)的,按每平方米10元处罚。

 

 

 

本报记者:孙潇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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