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嵩明县住建局取缔了278起占道经营,说服教育400起流动摊贩、沿街店铺门前吊挂杂物、超标噪音等不文明现象。
5月以来,嵩明县围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示范点建设活动,做到建管并重、疏堵结合、长效管理。按照“全面、彻 底、高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力度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行为,清除粘贴、喷涂在配电机箱、信号灯杆、电线杆、建筑墙面、指路牌上等非法小广告,清除761 张各类违法粘贴小广告,覆盖喷涂小广告379条,遏制了胡乱张贴、涂写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同时,向市民发放100余份“门前三包”宣传资料。
本报记者:黄河清 朱忠元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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