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度假区对滇池外海一级保护区内一建筑物进行拆除。
此次拆除的建筑物原为餐馆,位于度假区湖滨路上,占地面积为400多平方米,餐馆已于两年前停止营业,建筑物之外就是滇池。建筑物拆除后,度假区将在原地恢复植被绿化。
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滇池保护范围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和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指滇池水域一级保护界桩向外水平延伸100米 以内的区域,保护界桩在环湖路(不含水体上的桥梁)以外的,以环湖路缘线为界,在一级保护区内,禁建建筑物。近期,度假区对辖区滇池外海一级保护区建筑物 进行全面调查、测绘评估和功能分类后发现,位于滇池外海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度假区海埂片区有10宗、大渔片区有3宗。
“度假区滇池外海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包括水文站、公安码头、航运码头、水上派出所和餐馆等。预计月底完成对这些建筑物的功能界定,对与滇池治理有关的建筑,将进行保留和优化;对与滇池治理无关的经营性项目,将另行选址或拆除。”度假区环保局局长杨福顺说。
接下来,度假区将分类推进,全面开展滇池外海一级保护区建筑物拆除工作,同时,加快湖滨东路和海埂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海埂片区的交通环境和景观品质。
本报记者:李思凡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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