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福州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成立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12月15日前,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个城区的法院都将设立城市 管理巡回法庭,福州中院行政庭也将成立城市管理专门合议庭。通过公正、快速地裁决城市管理行政争议,搭建城管部门与群众沟通、协调的新平台来化解行政纠 纷,减少城管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和对抗。
据介绍,福州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实行“审执一站式”运作模式,针对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 章违法建筑、破坏城市设施、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普遍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专业化城市管理行政审判、强化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有效衔接诉前调解和诉讼协调。 该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包括:违章违法建筑类案件;市容环境卫生类案件;环境保护类案件;占绿毁绿类案件;占用、破坏城市道路、公用通道类案件;违反规定设 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类案件;违法装修类案件;破坏城市设施类案件;其他城市管理类案件。
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合署办公。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成立,一方面将成为审查城市管理是否合法的快速通道,缩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间隔时间,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及时实现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的目标;另一方面,将充分保障城管执法对象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对城市管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在全面审查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作出 公正裁决,实现罚执分离。
福州市城市管理巡回法庭设立工作将于12月15日前启动。届时,五个城区的法院将同时举行挂牌仪式。与此 同时,福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也将成立城市管理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各城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报送的相关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并对各城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的审 判和非诉执行审查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察和指导。
福州:福州试水城市管理巡回法庭
发布时间: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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