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召开“城乡清洁工程”新闻通报会。为加快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步伐,昆明市将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多措并举,确保城乡环境3个月明显改观,半年初见成效,一年实现靓丽转身。
“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从老百姓关心的城乡道路、街道、水域、公园、广场、 市场、车站、村庄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入手,实施“清洁城市、清洁社区、清洁乡村、清洁家园”活动,着力打造美丽春城、美丽县区、美丽村庄、美 丽家园。
在城区,将全面开展“清洁城市”行动。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前三包”落实不力、占道经营屡治屡弹、工地管理不规范、 渣土泼洒污染严重、城郊结合部脏乱差突出、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七大乱象”开展整治。建立健全市级领导(路长)月巡查、区级领导(段长)周 巡查、街道和社区领导(片长)日巡查、周五爱国卫生大扫除、宣传教育及社会动员、媒体曝光、联动执法、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科学的考核评价、经费投入保障 “十大机制”。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亮化、城市交通管理“三个水平”。
在乡村,将全面开展“清洁乡村”行动。以推进美丽乡村 建设为载体,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大力整治村庄脏乱差现象,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开展清 洁田园活动,清捡生产废弃物、防控农田污染、推广清洁生产实用技术。开展清洁水源活动,保持水体清洁,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治理乡村污水。加强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加强乡村环卫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水利通讯等设施建设,加强旧村整治和新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乡村人居环境。
按照安排,今年将全面动员、全民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深入开展“脏乱差堵”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乡环境3个月明显改观,半年初见成效,一 年实现靓丽转身。到2015年,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巩固整治成果,城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观,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个人 思想道德、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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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通告》向社会征求意见
多种常见违规拟从重处罚
本报讯 记者张捷报道 昆明市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出台《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通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临街单位和个人凡不履行“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罚款。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从屋内、车内 向外抛撒的,责令清除污染,处以50元罚款。沿街叫卖和违章摆摊设点的予以取缔,处50元罚款;临街商店、餐馆超出门窗经营的,违者责令改正,处以300 元罚款。在街头散发广告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罚款;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堆放物品、设置障碍、搭建建(构)筑物,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 5000元罚款。损坏花坛、草坪、钉栓树木、攀折花木,处以200元罚款;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牌、营业摊点、堆放物料,违者责令恢复,逾期不改处以 1000元罚款。在墙上树上乱涂乱画的,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罚款。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违者责令改正并处以 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罚款。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罚150元记3分。
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以及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处以50元罚款。垃圾车、粪便车等泄漏泼洒,按污染面积每 平方米罚款30元;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罚款。建筑工地未按规定设置围挡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罚款;建筑设置围挡不符合规范 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罚款。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等未入库或者遮盖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罚款。
《通告(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对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除予以行政处罚外,将对违法行为人的姓名、单位、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市民对《通告(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反馈到市政府法制办或者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部门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后颁布执行。
本报记者:张捷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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