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在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深入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及引摊入市工作,将分绝对禁止区 域、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三类区域管理占道经营。据悉,整治工作从5月1日开始,持续到10月1日,而下月将确定引摊入市街区和点位,并向社会公告、公 示,听取意见和建议。
整治重点:
全面开展四大类整治
整治疏导临街商铺外延经营,集中清理占用道路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经营的场所和摊亭。
整治疏导夜间餐饮占道经营,坚决取缔市民反映强烈、媒体曝光和影响交通、严重扰民的各类夜市排档和流动饮食摊点。
整治疏导各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取缔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的占道摊点,取缔在城市主次干道、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层道路、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的非法经营行为。
按照“三限一规范”(即限时间、限区域、限经营项目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划定路段,规定时间,分行划市,把分散的摊点引导在指定区域集中经营和管理,定人值守监督,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整治步骤:
四阶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一阶段:20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方案拟订及宣传动员阶段。
各区结合“城乡清洁工程”宣传,加强对占道经营整治的宣传,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对辖区有关占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引摊入市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面攻坚落实阶段。
此阶段为整治攻坚工作突破期。各区要重点对违反规定占道经营人员进行整治并实施处罚。确定引摊入市街区和点位,并向社会公告、公示,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组织引摊入市阶段。
将辖区内各街区按照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三类区域进行管理。对能组织引摊入市的街区,全面组织引摊入市工作,形成辖区内一定特点的特色街区。
第四阶段:2014年10月1日以后为长效管理阶段。
本报记者:孙潇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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