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创建办及官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官渡街道办事处龙马社区第四村民小组内一宗占地面积约24亩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5月中旬,官渡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珥季路靠近环湖东路段时,发现路边一处空地上正在进行路面硬化并搭建钢架大棚。经调查,某企业租用了龙马社区第四村民小组约24亩土地后,开工建盖两座面积约6亩的钢架大棚用作仓库。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规划、建设相关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属未批先建的违法建筑物。此前,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依法向当事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之后,官渡城管部门曾多次下达《履行催告通知书》,要求对方履行自拆义务,而当事人在催告期内仍未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官渡城管部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依法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官渡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强拆工作结束后,建设方需将建筑恢复原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本报记者: 孙潇
新闻来源: 《昆明日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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