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依法取缔其占道经营的烧烤摊,魏某某持刀刺伤3名执法人员。近日,盘龙区法院审理后,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去年8月3日晚上,魏某某在盘龙区桃源街附近摆摊卖烧烤。当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执法检查时,依法取缔其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看着烧烤被取缔, 魏某某抓起刀子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在争执中刺伤执法人员。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妨害公务罪追究魏某某的刑事责任,并建议法庭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期 间对魏某某定罪量刑。诉讼过程中,受伤执法人员向盘龙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70余万元。盘龙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成立,法院予以确认。
本报记者:蔡靖妮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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