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为了提高全市城管部门执法水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263名来自市级城管部门和各县区城管局执法中队长以上 的执法人员对近期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将持续2天。
本月1日,新的《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和过去相比,新的条例统一了处罚的力度和标准,针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更多样的处理方 式,由此带来了更为明显的治理效果。条例实施半月以来,各区的占道经营、散发小广告等现象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通过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使 原来占道经营顽固的海埂公园范围,占道经营现象已经得到了很大缓解。”此次参加培训的度假区城管局副局长樊怀钊表示。
本报记者:孙潇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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