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泥头车野蛮施工, 不仅污染路面,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因为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遗撒土污染路面,严重破坏市容市貌,被大亚湾城管部门 罚款12.5万元。据悉,该罚单是大亚湾城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逾10万元的大额罚单,也是全市对该类行为处罚的最高罚单。
黄泥水随泥头车横流主干道
目前,大亚湾正处于经 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快速期,建设工地四面开花。一些施工工地和运输车辆的不文明行为,时常导致扬尘和路面污染现象的发生,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和形象,还将可能 引发交通事故。大亚湾区将今年确定为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年,其中将严厉打击建筑工地泥头车在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和路面污染问题。
当天上午,该区城管执 法分局西区执法队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龙山六路等部分主干道路面受到严重污染。经查发现,系因正在开发的格蓝云天名苑房地产项目工地的运输车辆所致。据 悉,该项目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因此产生大量淤泥,但由于工地水槽长时间没有清理,以致淤泥积压,起不到清除、清洗轮胎粘泥的作用,加上没有安装高压水枪清 洗粘泥,造成进出工地的运土车频繁将泥土带出道路。而且部分泥头车装载过满,将泥土遗撒在路上。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问题不仅污染路面,还可能 导致过往车辆打滑引发交通事故。经现场勘验,受污染路面面积为2500平方米。
将加强巡查监控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经调查,格蓝云天名苑 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为惠州市丰禾日利实业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在安全设施及预防措施落实前不得开工;立即清扫被污染路面,消 除影响;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修缮工地水槽,加装高压水枪冲洗轮胎,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防止再次出现野蛮施工现象。同时,执法人员对违法施工的四 部车辆进行了暂扣。
据介绍,当事人的行为 违反了《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从严从重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撒、遗漏污染路面违法行为,大亚湾城管执法分局依法对当事人惠州市 丰禾日利实业有限公司开出罚单,按照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50元罚款的标准,共罚款人民币125000元。据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全市城管系统对该类 行为处罚的最高罚单。
对于城管部门的处罚,惠州市丰禾日利实业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当天下午便缴纳了罚款,并按照执法队的要求立即进行清洗路面、加装水枪等整改措施的落实。
大亚湾城管执法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控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类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从快、从严处罚,努力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打造文明、整洁、靓丽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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