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长效常态巩固“创文”成果
发布时间:2017-11-02
来源:昆明市智慧城管公众信息网


       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倡导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环境秩序,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提高市民文明道德素养,进一步巩固和维护城市文 明长效常态机制,五华区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又有创新和亮点。昨日,五华区首支城管执法监督骑巡分队正式在五华区大街小巷开始巡逻;从本月10日起,一 系列微小不文明行为也将在五华区受到严管。

  成立全区首支城管骑巡分队

  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着装、举止、守法、用法是否依法依规?如何对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进行实时监督?从今日起,这些问题在五华区将有一支城管执法监督骑巡分队在巡查中进行监督和指导。昨日,这支城管骑巡分队正式亮相,在五华区大街小巷开始了骑行巡逻工作。

   今年9月,昆明市启动了城市管理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局成立了执法监督骑巡分队,保护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骑巡分队由10名队员组成,配备专业执法车辆。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中队具体负责使用和管理骑巡分队。骑巡 分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各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的队伍建设、执法工作等实施督查、检查、督办工作。

  作为五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一支专业骑巡分队,这也是五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一大创新和亮点。骑巡分队日常工作是在五华区大街小巷机动巡查,市民将会经常看见身着统一制服、精神饱满、举止规范的城市执法监督人员的身影。

   作为机动力量,骑巡分队在巡查中除了监督、指导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工作外,也将对发现的“门前三包”不落实、不文明施工、占道经营等市容乱象予以取证并督 促相关执法中队立即处理。另外,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人员,市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遇到骑巡人员休息或工作间隙,可上前反映有关城市管理的问题,骑巡队 员会热情接待并做好登记,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体现城市管理执法监督亲民、利民的形象,打破以往只能电话投诉、网上举报的局限性。

  五 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监督骑巡分队是五华区首支以崭新的形象出现的专业执法监督分队,目的就是监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是否有法可依、程 序执法,防范和杜绝执法人员暴力执法。同时,也是五华区城管局转变自身形象、自我改革、自我督促的一项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在工作中接受市民监督,更好地规 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严管处罚微小不文明行为

  从昨日起,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对五华主城区重点路 段、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广场周边等区域影响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在公共场合践踏草坪、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 为实施严格管理和处罚,坚决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宣传期过后,从今年11月10日起,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以下不文明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和处罚: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塑料袋、菜叶等废弃物的,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

  2.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树木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刻、乱挂的,责令改正,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3.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责令改正,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4.随意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在城市道路、河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的,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

  5.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在绿地内行驶、停放车辆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五华区明确了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有执法权的队员作为执法主体,与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动,对违法主体进行处罚。除城管执法人员外,还将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文明劝导志愿者、城管巡查员等辅助执法力量,配合执法人员完成执法。



本报记者:王恩国 赵伟摄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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