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委托专业机构拍摄宣传片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预算资金:5.36万元。
二、 工作内容:
承接单位根据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实时拍摄播报,收集资料年终形成一个宣传专题片,专题片制作完成后,需安排在云南广播电视台国际频道《走遍云南》栏目中播出一次,以便更好地宣传我市网格化工作。
三、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应成立1年以上,证照齐全,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二)承接单位应有丰富制片经验,有拍摄获奖证明或经验丰富者或单位可优先考虑。
(三)承接单位应组建专门的拍摄制作队伍和提供必要设备,保证专题片达到目标要求。
(四)承接单位不得向第三方透漏、提供任何涉及見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及受托项目的信息情况及相关资料、保密信息。
四、目标要求
(一)保证专题片拍摄制作稳步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在专题片制作完成后,安排在云南广播电视台国际频道《走遍云南》栏目中播出一次,同时制作100份精美DVD光碟供我中心使用。
(三)合同期间,按照我中心要求进行实时事件的跟拍。
五、服务期限
从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六、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18年7月12日

当前位置: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