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依据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相关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计划,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0年绩效评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绩效评审工作(目录代码E1102 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我中心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价、绩效跟踪、绩效管理考核台账资料准备等绩效管理工作。服务期限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完成。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万元。
(二)资金来源:绩效评审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4.熟悉掌握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六、目标要求
(一)按照昆明市财政局要求完成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价。
(二)按昆明市财政局要求完成2020年部门开展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