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关于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宣传服务购买计划公示
按照昆明市深入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实施两个规划市级示范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对外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宣传服务(目录代码:B1201社会管理性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辅助性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设计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形象标志
以网格昆明、全民共治为主要设计理念,以简单、鲜明、富有创意的设计要素为主体,设计一个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形象标志,体现出昆明的地域特征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概念,突出昆明市的特点,提高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认知度。
(二)制作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宣传产品
制作一批印有城市网格化管理形象标志和“网格昆明”微信公众号、“网格滇池志愿者”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的宣传物品,方便各类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和市民的互动交流,让市民更好地了解网格化管理工作,增加“网格昆明”和“网格滇池志愿者”微信公众号的关注人数,丰富宣传内容,调动市民参与度。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宣传补助经费
五、承接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六、目标要求
设计出的昆明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形象标志特点鲜明,主题突出,符合市网格中心的要求,有利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宣传;制作的宣传产品质量过关,方便实用,创意新颖,标志和二维码准确清晰,符合市网格中心的要求。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5.投标报价函;
6.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工作方案或大纲;
8.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招标公示期后3日内报送纸质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晨,63160289)。
十、公示日期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5日。
附件: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网格中心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宣传服务购买计划的复函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0年8月3日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网格中心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宣传服务购买计划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