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购买绩效评审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依据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相关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计划,根据昆明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拟采用内控方式,采购2021年绩效评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绩效评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我中心进一步做好2021年所有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跟踪、绩效管理考核台账资料准备,以及2021年部分采购项目自评绩效管理工作。服务期限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完成。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绩效评审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4.熟悉掌握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六、目标要求
(一) 对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重点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实施方案、自评报告、指标体系审核工作,协助各项目实施科室(单位)完成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二)协助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项目处室完成年度预算绩效考核及项目预算申报绩效指标设置工作 ;
(三)指导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开展重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
(四) 协助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完成其他绩效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投标文件内容(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5.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6.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工作方案或大纲;
8.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10:00分前递交纸质投标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师,63160289)。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