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公告,委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的3个管委会,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等多项省级权限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时间为2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包括“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省级权限”“临时使用林地审批省级权限”和“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省级权限”3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包括“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审核省级权限”和“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省级权限”2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具体是在各片区管理范围内,核发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包括“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省级权限”2项;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具体是“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甘草和麻黄草审批”和“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2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具体是“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2023年1月1日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原则上不再受理以上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到相应片区管委会工作机构申办。
本报记者:吴洁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