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保“慢特病”门诊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昆明市智慧城管公众信息网


       8月1日,记者从昆明市医保局了解到,昆明市医保慢性病、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待遇名单新增了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日,云南省医保局下发了《云南省医保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调整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分别为:克罗恩病、肌萎缩侧索硬化(渐冻症)、特发性肺纤维化、多发性硬化、特发性炎性肌病。系统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2种疾病由慢性病病种调整为特殊病病种。至此,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增加至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在内的24种病种。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则为23种。分别是: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炎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

  详细病种名单可查阅“昆明市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本报记者:廖晶蓉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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