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昆明市智慧城管公众信息网


       近日,各类学校相继开学,为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进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严密防控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务必把好食品原料管理关,要对库存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销毁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采购食品原材料时要做好进货查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供应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品种,如生食类、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

  严把加工操作关,严格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控制操作加工过程,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生熟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25克,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规范分餐配送流程,严防因分餐、配送不规范造成食物污染。

  严把清洁消毒关,按规定做好食品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清洁、消毒工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过程,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放入保洁柜中。做好病媒微生物防治,设置紫外线消毒灯、挡鼠板、灭蝇灯等设施,并规范使用。

  广大师生和家长要严防食源性疾病和诺如病毒感染,注意秋季饮食饮水卫生,不吃过期、“三无”食品,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



本报记者:董宇虹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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