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评估巡察整改成效,全力以赴助推巡察成果运用,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嵩明县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全面推动村级巡察整改不留欠账。
嵩明县围绕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事项办理、整改成效、加分项目等5个大项,把整改要求分解细化为13个子项;44个具体项,共同构成巡察整改评估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和督查评估相结合的“双评估”模式,在监督评估中围绕反馈意见,以5个“看”和33个“是否”为主要评估参考点,对44项具体内容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实现整改评估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把镇(街道)党(工)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直接责任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巡察集中整改到期后,形成整改自评报告,并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三查三访三评”;严格报结把关,推动真改、实改、彻底改,实现改一件、成一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整改成效全盘扎账,对整改存在困难、整改成效不好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纳入县级统筹,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整改评估撬动其他监督,促进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本报记者:杨阳 戴康映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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