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指挥大厅局部改造维护的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拟采用内控评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购买指挥大厅局部改造维护项目,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项目概况
对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指挥大厅局部进行改造维护,用以解决指挥大厅全体工作人员的会议、值班、用餐场地、物品保存等服务内容。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信息采集及指挥大厅受理工作经费--维修(护)费和网格化综合保障经费—维修(护)费中支出。
五、承接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购买计划各项规定。
六、目标要求
1. 拟划分改造一间会议室和一间多功能室,包括墙体隔断及通道、门框、通风结构。其中:会议室面积:约55平方米;多功能室面积:约45平方米;
2. 电源线、网线、接口等布线系统改造维护;
3. 灯膜、灯具改造;
4. 地面找平维护;
5. 对原有办公设施和家具进行改造维修。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文件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资质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一)公司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五)投标报价函;
(六)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七)工作方案或大纲;
(八)服务承诺书;
(九)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或公司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递交纸质响应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资料递交联系人及电话:王师,63160289;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吴师,68176702)。
十、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