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购买计划(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昆明市智慧城管公众信息网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管理咨询服务购买计划(二次公告)

为确保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满足省、市有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拟采用内控采购方式,向社会公开比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工作。现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项目概况

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持续推进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接受专家论证评审;按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提供项目建设方案,配合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通过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方案的评审工作;完成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前期需要开展的其他事项。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3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信息化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编制的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提供准确、客观、公正的咨询服务,保证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和经济性。

七、购买方式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一)公司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两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资质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五)投标报价函(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且不得恶意低价中标);

(六)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本项目内容相关案例);

(七)工作方案或大纲;

(八)服务承诺书;

(九)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或公司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5331日下午17:00前递交纸质响应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师,63160289)。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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