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出炉
云南将设养犬管理费
新闻速读 昨日,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云南省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新增设养犬管理费、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昨日,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布《云南省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通知明确,将新设养犬管理费、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取消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规定,取消驾驶员培训结业证工本费等73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将电化教育服务费等10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通知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今后,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增减调整,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摘自:《昆明日报》A06版

当前位置: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