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施工单位涉足违建或吊销资质
发布时间:2012-08-20
来源:

市城管部门严厉整治农房无序建房、违法加层行为

 

施工单位涉足违建或吊销资质

 

 

       昨天,昆明市召开整治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工作会。会上提出,全市各辖区要建立健全主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对违法、违章建设“露头就打、打早打了”的方针,对出现的违法建设及时迅速地打击,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一起坚决拆除一起。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严防节假日、夜间施工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介绍,虽然全市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整治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该行为在近期有所反弹,个别辖区突击建房情况突出,个别地方存在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的现象;巡查则存在走过场,打招呼的现象,农房建设管理的工作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一经投诉或发现,就要立即拆除。各辖区执法部门要做到一日一巡、一日一报,重点盯防节假日及夜间施工,确保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在第一时间得到查处。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私建乱盖

  本月,市政府、市整治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严厉查处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的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农房建设行为,含新建、翻建、改扩建、加层、外立面装饰、修缮等,必须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建设的,将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进行农房现状登记,不得作为今后拆迁安置补偿或者审批新建住房的依据。

  且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自觉向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申报建设情况,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自行整改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抵制调查工作或不自行整改、拆除的,主管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此外,对参与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施工单位,由规划、住建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记入黑名单档案,清理出昆明建筑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违者将按有关政纪、法纪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12319。

 

 

本报记者:杨雁

新闻来源:2012/08/18《都市时报》  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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