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昆明迎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发布时间: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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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昆明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省级和国家级复查。昨日,省检查组兵分九路开始对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开展复查工作。

  在为期4天的复查中,检查组将分为1个综合组和8个专业组对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及呈贡区的市容环境、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记者从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汇报会上了解到,昆明市各级各部门把巩固成果作为创卫的继续和延伸,目前,国家级卫生创建活动已在全市各县(市)区实 现全覆盖,并逐步向基层深入推进。今年,晋宁、宜良、禄劝、富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检查,禄劝县云龙乡、安宁市禄脿镇创建卫生乡镇 工作通过省级综合考核验收,36个卫生村通过市级检查,一批卫生社区和卫生单位通过验收。通过建立和推进覆盖层次广泛、标准要求递次推进、综合评比与专项 创建相结合的创卫工作体系,全市正逐步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市领导夏静、杨皕、陆玉珍参加汇报会。

   副市长杨皕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昆明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之后所开展的工作。全市围绕卫生城市难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市重要道路清扫保洁采取 一天三班倒的作业方式,实现无缝隙保洁;在滇池流域全面推行“河道三包”责任制,使河道网格化管理由36条主要出(入)湖河道延伸至84条支流沟渠;对全 市所有农贸市场都明确网格化巡查责任人,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对渣土车各种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主城区渣土运输制度得到有效维护。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了对 各行业的检查和指导,主城各区每月自查一次,办事处每半月自查一次。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市级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确保创卫成果无反弹、不回潮、有发 展。

 

 

 

本报记者:马雪荣  孙溢敏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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