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现行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相关行政审批和相关管理业务正式由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至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 (度假)区城管执法局。12月3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停止审批、办证,明年1月1日起,相关工作将正式由各区城管部门开展实施。
在昨日召开的昆明市建筑垃圾行政审批权移交工作会上,市、区渣管部门进行了权责移交签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袁健 淋表示,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在拟制工地视频监控机制。12月31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停止审批、办证,明年1月1日起,相关工作将正式由各 区城管部门开展实施。审批权下放后,各区级主管部门将成为建筑垃圾管理的主导方,市城管执法局将主要抓全盘统筹和监督。
本报记者:孙潇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3版

当前位置:
滇公网安备 53011402000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