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开始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培训班上,来自17个县(市)区的95名城管“准督察”将接受为期3天的培训,考试合格者将取得法制督察资格,最快本周四正式走上城管督察岗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朱靖文介绍,全市除倘甸和阳宗海正在筹划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外,其余17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和执法队伍,并已全面正常展开工作。目前,各县(市)区设置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人员为1400余名,实际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 执法人员有3272名,其中在编人员有1159名、协勤或聘用人员2113名,但执法人员中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只有912名。此外,有10个县 (市)区健全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队伍,从事或兼职督察工作的有86人,但持有《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只有23人。
为了提高督察 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省法制办的支持下,牵头组织了此次督察人员培训工作。此次培训将 持续3天,95名城管“准督察”将接受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将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在全市17个已组建城管执法局的县(市)区正式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
据了解,这支城管督察队伍组建后,我市城管部门还将 建立起长效督察机制,确立精确的督察指标,让承办单位“看得见、抓得着、做得来、报得上”;为避免督察权力利益化、督察判断自由化、督察工作人情化,督察 结论将进行公示,促进问题的解决与落实,并发现推介典型、经验,使督察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
本报记者:孙潇
新闻来源:《昆明日报》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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