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月南京18名责任人被问责 环境脏乱差成重点
发布时间: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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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违”措施不力,5人被问责

【问题直击】

本月3日,群众反映浦口区顶山街道大新社区村民违规建设房屋和搭建钢架结构厂房,街道城管和大新社区党员干部控违拆违不力问题。

经查,去年6月初,大新社区大新组村民陈某准备在集体土地上搭违建,并砌围墙遮挡,街道城管巡查发现后即予拆除。当月中旬,陈某利用晚间偷砌围墙,再次 被街道城管发现并拆除。当月底,陈某再次建起高墙并在墙内抢建平房。大新社区发现向街道城管报告后,未进行跟踪和采取制止措施,街道城管也未阻止和拆除。 同年12月,街道城管和大新社区两次办理市12345交办的该违建举报工单时,未实地查看,就答复说“未发现反映的违建”。

本月8日,经现场勘查,围墙高2.8米,墙内有312平方米新建违建房屋,一处无墙体及顶面的钢架结构。顶山街道、大新社区控违措施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处理结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顶山街道大新社区副主任季广晖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顶山街道城 管中队原控违分队长潘付东辞退处理;给予顶山街道城管中队现控违分队长徐潇停职检查处理;给予顶山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助理马云、大新社区书记程啟松告诫 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问责过程】

本月10日,浦口区纪委收到群众信访件。次日,区纪委、区督查办立即组织核实。16日,顶山街道对涉嫌违纪的季广晖立案调查,并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经调取相关证言和书证材料后,22日,季广晖案件调查终结移送审理,审理人员与季广晖谈话,告知权利义务、核对违纪事实,向区纪委常委会提交审理报告, 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交顶山街道处理。24日,季广晖所在支部大会讨论并报批后,下达了处分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同日,经顶山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潘付 东、徐潇、马云、程啟松作出问责意见,并将问责决定书送达本人。


环境污染监管不力,5人被查处

【问题直击】

本月5日至12日,媒体3次报道了浦口区盘城街道金水湾生态园环境污染及违建问题。

经查,2005年起,南京红健气体有限公司租赁盘城街道渡桥社区散水滩涂500余亩,建设金水湾生态园,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并在园内配套养殖少量生猪。

2008年5月,生态园搭建一处生猪养殖场,生猪规模约100—200头。去年5月,生态园注册成立南京金水湾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含生猪养殖项目。

今年年初,金水湾公司将生猪养殖场转包给他人,承包方接手后扩大养殖规模,至今年三四月份,生猪存栏量激增至1000多头,养猪场部分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河中,空气恶臭,周边环境被污染。

同时查明,2008年生态园内综合楼因雪灾部分坍塌,2009年下半年,生态园未办理审批手续即对坍塌房屋进行拆建,街道城管科发现并予以制止。 2009年9月,盘城街道和区农业局同意生态园在原址翻建生态农业项目配套设施,用于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及库房等,要求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但生态 园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初建成面积为2940平方米的二层综合楼。街道城管科未跟踪督查,对其施工建设未予以制止。

浦口区盘城街道、渡桥社区、南京高新区环保局巡查不力,监管不及时,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结果】

给予盘城街道渡桥社区党总支书记池泉、盘城街道城管科副科长张庆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盘城街道经管科副科长彭荣伟通报批评处理;给予盘城街道副主任陈旸告诫处理;给予高新区环保局行政执法支队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焦涛告诫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问责过程】

本月5日、6日媒体连续曝光后,浦口区纪委于7日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19日,对涉嫌违纪的池泉、张庆忠立案调查,同时启动对陈旸、彭荣伟的问责程序。

经调取相关证据材料,22日,池泉、张庆忠案件调查终结移送审理。23日,区纪委案件审理人员与被调查人谈话,告知权利义务并核实违纪事实,提交审理报 告。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交盘城街道处理。24日,池泉、张庆忠所在支部大会讨论并经报批后,作出处分决定并送达本人及相关部门。

此外,按干部管理权限,经领导集体研究,23日,区委决定给予陈旸问责处理,街道决定给予彭荣伟问责处理。24日,问责决定书分别送达本人。


环境“脏乱差”,5人被处理

【问题直击】

上月9日,媒体反映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后宰门街、玄武湖街道唐家山沟等处环境脏乱差问题。

经查,梅园新村街道后宰门街31号附近河道边,40余间饭店与河道之间空地上杂物、生活垃圾散落;31号院落内,居民私自搭建10余处铁皮棚仍未拆除; 附近居民楼外墙处,电线电缆交错散乱,人行道上建筑垃圾堆放;后宰门街北侧物资回收站门前堆放废旧物资。玄武湖街道唐家山沟石桥北侧建筑垃圾堆放,河道内 和岸边有垃圾,河岸居民装修污水直排河道,水质受污染。

梅园新村街道、玄武湖街道、区城管局监管不力,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结果】

给予梅园新村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东升、玄武湖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志、梅园新村街道明故宫社区主任徐加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梅园新村中队中队长吴智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玄武湖中队中队长林卫兵告诫处理。

【问责过程】

6月9日,媒体反映了环境脏乱、违章建筑等问题。次日,玄武区纪委按照《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迅速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调查期间,调查人员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实地查看现场,并就有关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谈话。

6月20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6月30日,区纪委责成梅园新村街道、玄武湖街道、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本月3日,梅园新村街道、玄武湖街道、区城市管理局领导集体研究后,分别对上述5人作出问责处理。

环境管理责任不到位,3人被追责

【问题直击】

4月9日,媒体曝光了玄武区红山街道曹后一村小区环境脏乱问题。6月17日,媒体再次曝光反映曹后一村小区整改不到位。

经查,因垃圾杂物清运不及时,环境卫生有死角,曹后一村小区内仍存在垃圾散落、杂物多处堆放、空地种菜、绿地杂草等问题。

红山街道、区城市管理局整改措施不力,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结果】

给予红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天红、红山街道曹后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顾强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红山中队中队长李扬告诫处理。

【问责过程】

6月17日媒体曝光后,玄武区纪委即按照《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对媒体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

调查期间,调查人员实地查看现场,与相关人员核实谈话。6月28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6月30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责成红山街道、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本月11日,经红山街道、区城市管理局集体领导会议研究,分别对上述3人作出了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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