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购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比选法律机构,开展法律咨询、顾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目录代码:E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E01法律服务-E010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我中心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咨询问题,已发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特殊情况,需要根据我中心的要求进行书面形式回复。
(二)提供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根据我中心的具体要求对我中心内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专项法律培训和讲解;
(三)参与日常事务咨询工作,参与草拟、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参与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会议论证;
(四)参与重要项目及合同的谈判;
(五)就我中心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六)根据授权,代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出具律师函;
(七)参与城市管理中突发性涉法律事项的讨论、研究;
(八)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期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为我中心免费代理三件/次诉讼案件或者仲裁案件;
(九)完成交办的其他突发法律事务服务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内控执行管理项目补助经费-常年法律顾问费。
五、承接标准
(一)投标方必须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成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正常运营两年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原件提交招标人核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律师事务所两年内没有行政处罚记录,且两年内无被列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并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记录(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由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签章的《保证书》);
(三)投标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律师事务所分所进行投标。
六、目标要求
合同期间,投标单位律师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我中心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法律事务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5.投标报价函;
6.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工作方案或大纲;
8.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招标公示期内报送纸质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晨,63160289)。
十、公示日期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