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购买大厅控制室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的计划
为保障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采用内控形式采购大厅控制室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项目,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大厅控制室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主要内容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大厅机房控制室支撑着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大厅正常运转,任何一个由于环境和人为失误造成的意外系统中断和设备损坏,都会对控制系统造成巨大的损失。为了减少这种损失,现需购置一套控制室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对市中心指挥大厅控制温度、配电、烟感、精密空调等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与预警,确保该设备的安全运行。该系统能在故障发生时及时发出预防性报警、以短信方式通知管理人员和运维人员,在故障初期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衍生事故发生。本次服务内容包括动力环境传感器采购及安装、动环信息实时采集、告警信息实时推送、集中监控管理及可视化系统搭建。
(一)动力环境传感器
包括温湿度变送器、区域漏水检测器,电流互感器、配电监控器、烟感探测器,精密空调、UPS等,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及预警;
(二)实时告警推送
提供报警主机,实现故障信息及预警信息的实时推送。
(三)集中监控管理及可视化系统搭建
以B/S架构,对机房配电柜、UPS配电、温湿度、漏水、视频等多种动力设备和环境参数进行集中管理,通过网络,管理人员对各个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对潜在和已经发生的危险进行实时监测,通过短信方式及时报警,主界面整体采用2.5D立体展示,生动直观、操作简单,实现对控制室的全天候自动监测。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3万元。
(二)资金来源: 机房平台运行补助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二)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咨询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目标要求
建设日常动力、环境监测的综合管理、展示系统、实现可视化一体的综合信息展示及查询业务功能,能够具备全面和精细化的管理。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5.投标报价函;
6.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工作方案或大纲;
8.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招标公示期内报送纸质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晨,63160289)。
十、公示日期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