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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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监督、管理、服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负责统筹全市网格化指挥体系的建设;
5.负责管理、考核市级网格监督员队伍;负责制定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再监督方案,对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
6.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基础数据更新;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市网格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体会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昆明市筹备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组第一次专题会议、2020年市两会和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成果。
1. 制定印发2020年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充分总结2019年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昆网格中心通〔2020〕5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催办督办机制,着重考核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情况,吹哨报到和市级平台催办督办案件结案情况等,拓展网格化管理考核范围。截至目前,共发布工作周报41期、月报和考核通报10期。
2.统筹推进“吹哨报到”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网格中心《关于印发<昆明市“党建引领、县区吹哨、部门报到”网格化监督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组通〔2019〕86号)要求,持续推进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建立,完善吹哨报到系统接口和数据同步,加快建立四级综合指挥系统,确保“哨件”在各级各部门之间顺畅流转。同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确保“吹哨报到”工作系统、协调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吹哨17445件,其中区级吹哨19件,街道吹哨1350件,社区吹哨16076件。
3.持续加强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运用。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昆明市主城区和滇中新区的7项生态环境内容和6项城市综合管理内容进行监测,并结合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要求,对建筑施工裸地和裸露土地、疑似采矿点、新增房屋建筑、入滇河道沿岸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点等图斑进行提取,通过图斑影像比对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形成监测报告,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立体监测体系。截止目前,卫星遥感监测立案案件617件,结案602件,抽查445件,其中房屋建筑变化案件292件,结案285件,地面扬尘源案件316件,结案308件。
4.建立健全城管部门与网格监督员快速联动机制。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网格中心积极推进快速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一是在社区和管理网格层面,建立管理网格层面的闭环流程,网格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可直接流转到同一网格中城管执法和环卫保洁人员的APP中进行处置,网格监督员与城管人员之间实现高效联动。二是在考核指标上,设置“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保洁人员案件处置率”指标,督促两类网格员在收到网格监督员上报的问题后及时处置案件;设置“监督员与城管人员联动机制”指标,以市级监督员上报的案件数为依据,计算网格内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问题的发案情况。网格内的案发数越少,指标分值越高,从而督促城管人员落实网格包保责任,主动开展网格自巡查和问题自处置,在监督员上报案件之前就将问题处置完成,极大的提高了案件流转及处置效率。快速联动工作机制运行至今,网格监督员在主城八区各网格中发现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方面的问题共552637件,案件快速流转至环卫工人和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处置共549829件,处置率99.49%。
5.深化基层网格治理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拓展网格化管理内容,从自巡查、自处置向日常检查、服务群众等多方面延伸,明确了16类自处置问题、20类向上请办问题、11类检查事项和28类服务事项,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职能,提升社区网格服务水平。二是深化“1+5+X”工作模式,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依托城市管理网格,采取“1+3+X”模式(“1”即每个管理网格设置1名网格长;“3”即基层干部、民警、医护人员,“X”即根据工作实际将网格监督员、辖区公共户、广大党员干部等力量整合进入网格)将管理和服务力量整合进入网格,实现队伍包网格、队员联居民、点对点联线,为建立疫情防控的社区网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督促各区有序推进网格管理力量下沉和整合,其中五华区将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整合进入网格,形成“1+7+X”的工作模式;西山区构建“3+7+X”的网格化包保机制,由1名三级网格长带领社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城管执法人员、环卫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区级工作人员、纪律督查员下沉网格开展工作,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和处置效率显著提高。
6.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试评试测工作。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对评价细则中的15项现场检查类指标开展实地试评试测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对考核指标中涉及的22项数据统计类指标和20项现场检查类指标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试评试测情况及指标修改意见;配合住建部城管监督局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第三方试评价工作并对道路、车站、商场、河流、湖泊、社区等19项现场检查类指标开展了实地抽查。
7.助力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市网格中心结合防控工作要求,梳理了47类,新增9类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问题类别,上线了城管通APP疫情防控模块,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巡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网格监督员开展防控巡查工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要求,梳理了122类涉及“六个不滑坡”相关问题作为巡查重点,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创文”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网格化巡查监督的通知》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工作网格化巡查检查实施方案》,并成立两组专项巡查小组,针对创建工作中媒体曝光、持续多发、难处理、易反弹和“五进网格”等重点城市管理问题,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及网格化考核评价。今年以来,市、区两级网格监督员共发现上报创文相关案件1782650件。其中,前三类分别为暴露垃圾(369817件)、沿街晾挂(180016件)、占道经营(162367件)。同时,组织网格监督员开展小区内巡查,截止目前,发现上报小区内楼道外区域乱堆物堆料24530件、非机动车乱停放13875件、暴露垃圾13849件、墙面乱贴乱画10679件和其他类案件11183件。
8.持续开展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工作。一是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及当前重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网格化常态常巡及再监督工作,督促各区持续推进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市、区两级网格监督员共上报各类城市管理案件1862241件,其中市级监督员再监督发现漏报案件273785件,区级监督员上报案件1580183件;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对主城建成区窨井盖、环网柜、光纤箱、变电站等基础设施进行信息普查,共计普查信息266708条。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管养维护涉及的16类问题及“7个专项行动”所涉及的区域、内容纳入网格化重点巡查范围;三是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市民投诉案件受理及督办考核工作,确保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共受理公众上报案件13322件;四是做好预警案件受理及预警演练等工作,确保各类预警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处置,截至目前共受理预警案件513件,组织道路淹积水预警演练1次;五是持续开展网格化管理自媒体宣传工作,其中通过“网格昆明”发布宣传内容272篇,“网格滇池志愿者”197篇,《今日头条》和“昆明日报”刊登宣传文章5篇,开展宣传活动3次,编辑昆明网格动态13期,接待省内外领导、工作组、记者等参观调研14批次。
9.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市网格中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研发了昆明市疫情防控数据管理分析系统,为昆明市疫情防控、疫情数据采集、确诊病例分析、疫情演变事态推演等防控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辅助决策依据;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牵头草拟了《昆明市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昆明市 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任务清单(2021-2023)》(征求意见稿),市网格中心将按照10月29日刘永禄副市长专题研究会议要求,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进行第三次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审定。
10.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抓学习教育,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和党课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都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篇目,提出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二是抓组织和制度建设,构筑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视抓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党性实践活动,提高党性修养。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抗疫捐款及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志愿者活动、走访慰问扶贫对象、“文明行为主题月”活动等,提高党员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四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网格管理队伍整体素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今年5月支部召开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支部书记龙苗传达了市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支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支部还开展“六个严禁”“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同时,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等措施,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1人。其中: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9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2,04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0.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新增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2,04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41万元,占总支出的55.55%;项目支出906.96万元,占总支出的44.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一个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3.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合同制信息受理员、监督员人员经费从基本支出划出部分用于项目信息采集专项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1.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67万元, 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信息采集项目,开展10个郊县区信息采集,定期提供网格化管理工作数据分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劳务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统筹、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按市财政局核定完成预算。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8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减少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占89.39%;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10.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网格中心履行职能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根据2020年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调整年初预算,发生0.2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接待了2次省外考察学习人员共计(两批次,31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0年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90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6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事业运行经费增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事业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我部门2020年年末资产总计76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95万元,占比11.25%;固定资产675.06万元,占比88.3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8万元,占比0.39%;其他资产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资产总额76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95万元,固定资产675.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1万元( 处置2015年-2018年已报废报损资产181项残值收入);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63.99 | 85.95 | 675.06 | 24.40 | 650.66 | 2.9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事业运行经费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