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购买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计划的公示
按照昆明市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宣传力度,加深公众对网格化管理的认知,激发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展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的特色和成就,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资〔2020〕3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有关规定,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拟采用内控评审方式,开展网格化管理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目录代码:B1203政策、规划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项目概况
拍摄制作昆明市网格化管理宣传短片,制作宣传片光盘。宣传片以“网格昆明,共治共享”为主线,既有整体介绍,又有局部展示,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各项展示内容重点突出而又联系紧密,充分展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体系、“城市大脑”建设、“吹哨报到”、“接诉即办”、预警机制、基层治理、技术创新、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
(一)时长:10分钟左右
(二)主题:网格昆明,共治共享
(三)风格:大气简练,通俗易懂,以视觉展示为主,以旁白讲解为辅,专业性与艺术性并重,避免枯燥论述。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1年预算资金-宣传补助经费
五、承接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六、目标要求
充分总结和展示昆明市近年来网格化管理的突出特色和成就,健全我中心的对外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内容,与其他宣传手段形成互补,优化我中心对外宣传格局,提高市民对昆明市网格化管理的认知,提升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的形象,加深参观参访人员的印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投标文件内容(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5.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6.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工作方案或大纲;
8.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0:00前递交纸质响应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师,63160289)。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