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网格中心”)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市网格中心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资〔2020〕3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有关规定,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拟采用内控评审方式,开展项目档案管理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档案管理服务(目录代码:E2001:档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三、 项目概况
按项目整理2017年度至2021年度市网格中心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档案,完成2021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制作电子目录,打印纸质目录,提供文书档案盒,并装盒、上架、标引及数据备份。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约2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资金来源: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资金-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
五、 承接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应与市网格中心签定保密协议,不得将档案资料外传。
六、 目标要求
提高市网格中心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投标文件内容(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 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5. 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6. 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7. 工作方案或大纲;
8. 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00前递交纸质响应材料至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区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师,63160289)。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