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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目录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监督、管理、服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负责统筹全市网格化指挥体系的建设;
5.负责管理、考核市级网格监督员队伍;负责制定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再监督方案,对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
6.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基础数据更新;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指挥处、监督处、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市网格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加快推进“城市大脑”运行中心建设。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网格中心作为“城市大脑”运行中心(包含指挥、会议、接待等综合功能) 建设的项目业主单位及后续运行管理主体,市网格中心将认真做好昆明市“城市大脑”运行中心前期设计方案编制及后期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持续强化平台功能和运用集成,运用可视化手段展示数字昆明建设的典型应用和建设成果,着力打造集智能预警、指挥调度、成果展示、会议接待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昆明市“城市大脑”运行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
2.开展“智慧网格提升”工作。按照昆明市建设“数字昆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大脑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数领办〔2021〕6号)要求,持续深化昆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吹哨报到、接诉即办、预警指挥调度、人员入格管理等子系统的建设和功能完善,持续推动城市网格化管理数字化闭环,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水平,对昆明市主城建成区基础网格数据、管理网格数据和部件数据进行普查更新,完成管理网络数据矢量化,发布管理网络共享服务,逐步建立统一的网格化管理基础数据库。
3.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1年版>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昆社治〔2021〕1号)要求,配合做好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完善公众参与体制、完善纵向治理体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等分指挥部涉及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重点推进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整合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实现“多网合一”;整合网格管理力量,建立网格员管理、培训等制度;建立网格事务准入制度,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
4.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标准,提升城市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延伸服务管理边界,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广告宣传、施工管理、街面秩序、突发事件、滇池水环境治理、居民小区管理、卫星遥感空间监测等领域开展网格服务管理的基础上,以昆明市三年品质提升、“城市大脑”运行中心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巡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配合城管、住建、市场监管、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成熟的网格化服务监管系统平台和网格案件流转处置闭环工作流程,逐步将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城市公园、市政公用、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工地管理等领域事项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规范网格案件立案结案标准、案件权重、处置时限,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不断拓宽服务监管范围。健全完善的昆明市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标准,明确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为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推进我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5.配合建立常态化服务评价制度模式。市网格中心将在市委城管委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校验评价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获得性,全力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下一阶段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综合评价工作,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考核制度。
6.提升市级职能部门联动效率。将滇管、排水、通讯、电力等承担网格案件处置职责的市级专业部门接入网格化管理系统,畅通市级层面案件派遣的渠道;同时,建立健全对应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对市级有关部门及全市网格化管理考核全覆盖,最大限度的调动各部门参与到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中来。
7.推进县(市)区网格化管理升级。推动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向主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区拓展延伸,结合各县(市)区工作实际,以问题发现和处置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配套的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丰富网格监督巡查手段,进一步完善“高位监督、监管分离”的管理体制,最终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向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升级。
8.不断加强网格员专业化培训。以提升网格监督员、受理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市级网格监督员、受理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将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激励网格员争先创优、赶学比超,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为建设一直高素质、高水平、有担当的网格员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0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7.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调离,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7.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7.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调离,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7.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0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名人员调离,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202.9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58.59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1,202.94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的项目支出,包括网格化综合保障和监督指挥平台运行及系统维护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50.09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0.99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缴纳的医保、“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5.43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27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缴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8.64万元,主要反映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2022年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部门预算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编制要求,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平台运行经费,年初预算154.85万元,绩效目标:1.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提供横纵结合的网络覆盖,为市-县(区)-街道(乡)-社区(村)和职能部门的网络覆盖和系统接入服务,实现网格化案件的流转和处置,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提供网络连通保障。2.郊县区及市级职能部门覆盖率保持100%; 网格化处置人员接入系统后的活跃程度达到90%;故障处理率达到100%;网格化光纤和线路可用率100%;构筑全市“制度化”的“刚性”管理环境覆盖率达到90%;稳定保障和支撑双向四级闭环管理工作,整个网格化综合监督系统用户满意率达到90%。3.为提高昆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全面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昆明市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基层社区为依托,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具有昆明特色的两级监督、三级指挥、四级管理、五级网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五级网格,即区、街道、社区、管理网格、五级网格均接入网格化管理系统,网格案件在各级之间实现顺畅流转。4.完成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平台运行所需水费、电费支付;完成机房平台配套巡检及平台专业检测工作;完成平台运行合同梳理,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费用支付。
(二)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项目经费,年初预算220万元,绩效目标:1.获取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数据,完善网格化遥感影像资源库,实现影像资源的持续存储、管理与更新,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开展提供影像服务。2.基于卫星遥感影像和地表资源数据,开展地面扬尘源监管、城市绿地变化监管、房屋建筑物变化监管、入滇河道周边监测等专题监测服务,深化业务应用力度。达到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空间信息系统有效、稳定运行,满足应用需求;保障卫星遥感图斑案件在空间信息系统中正常流转,及案件考核评价的需求。3.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综合管理空间信息系统有效、稳定运行,满足应用需求;保障卫星遥感图斑案件在空间信息系统中正常流转,及案件考核评价的需求。
(三)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运行系统维护经费,年初预算69.77万元,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目标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中“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对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建设,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相融合”的具体要求,紧扣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打造新型智慧城市的目标任务,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昆明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和运行数据为基础,以依法制定的标准为依据,以移动互联网为支撑,强化系统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全面建设开放式、规范化的智慧化城市管理综合运行闭环系统,大幅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按照昆明市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大厅运行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证支撑昆明市网格化管理相关软件系统和所有硬件设备的稳定运行。
(四) 信息采集及指挥大厅受理工作经费,年初预算718.20万元,绩效目标:1.通过研究制订信息采集服务质量规范,统筹考虑数据采集情况、结合网格划分和城市管理实际,确定信息采集巡查密度、巡查频次和巡查方式;通过编制、修订昆明网格化事(部)件信息采集标准、处置标准、核实核查标准和工作质量标准,明确信息采集质量要求;通过抽查监督,保证各区域城市管理问题的及时、全面发现;通过抽查监督,保证信息采集内容符合质量要求。2.网格监督员和信息受理员队伍自成立以来,在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眼睛”的作用,是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强化考核力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管理“监管分离、高位监督”原则的具体体现,逐步提升案件处置效率。根据网格化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市容市貌、街面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违法建设、大气污染、水源污染”等方面的问题。及时采集信息,迅速上传平台,跟踪监督处置结果,对各类渠道采集的网格化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协调、跟踪、结案、监督和反馈,对监督员和市民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落实责任主体,并派责任部门进行落实处理,督促、跟踪处理进度及处置结果;对媒体曝光、上级领导督办的重点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整改反馈工作;对反复推诿扯皮、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案件上报相关领导、主管部门进行通报、督办等;对“接诉即办”案件、城市管理预警案件等进行受理、派遣、结案、回访;对卫星遥感发现的各类图斑进行审核、筛查等;对区级平台结案案件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区级平台案件处置质量、处置标准,严把案件处置质量关,保证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监督工作正常开展。定期提供网格化管理工作数据分析;立足高水平保障、高质量服务、高标准管理、履行信息采集工作职能,确保“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和城市管理效能,真正实现网格巡查全覆盖,为创建具有昆明特色的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提供支撑。
(五) 网格化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40万元,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探索构建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将主城区雨天道路淹积水处置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依托市网格中心已经建成的预警处置系统,建立“反应快速、处置有力、运转高效”的扁平化预警处置机制,及时处置雨天主城区道路淹积水情况,缓解道路淹积水造成的交通拥堵,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通过加大巡查及督办力度,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通过巡查督办既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又为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及时发现难处理问题,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误报。真正将网格监督员“千里眼”、“显微镜”的作用发挥到极致。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市民对网格化管理、“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滇池水环境治理、网格滇池志愿者等工作内容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舆论先行、舆论导向的良好作用,有效地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完成强化业务培训1次;淹积水事件处置率达到90%以上;淹积水处置及时率达到100%;雨天道路淹积水处置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每月通报考核结果1次;每月发布微信公众号推广不少于4期;每月清洁指数指标发布达4次以上;项目完成及时率达100%;城市清洁指标提升5%以上;城市居民对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清洁指数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16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46 万元,固定资产914.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9.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4.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1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96.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454.2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31日资产月报数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2022年2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900600111
附件1-3.(市网格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2-152022021503433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