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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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五地税告〔20101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对昆明雄苑经贸有限公司 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拟对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无人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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