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昆明市智慧城管公众信息网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900601000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监督、管理、服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负责统筹全市网格化指挥体系的建设;

(5)负责管理、考核市级网格监督员队伍;负责制定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再监督方案,对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

(6)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基础数据更新;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篇目,提出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深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组织召开专题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部署主题教育工作,制定了《中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学习计划、工作清单和为民解忧实事清单等,进一步推进主题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三是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要求,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网格、深入群众,对各县(市)区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工作调研11次,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持续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四是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持续推进争先创优工作,提升支部的规范化水平。2023年,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党支部被命名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

2、开展常态化监督考核,持续提高网格化管理问题处置效率。一是按照“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工作原则,组织市、区两级网格监督员持续开展常态监督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城市综合管理问题。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市、区两级网格监督员共巡查上报案件2426081件,处置结案2417309件,案件处置率99.64%,日均发现处置案件约7500件。二是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发布主城区考核月通报11期、周报44期,其他县(市)区考核通报11期。通过不断强化网格监督巡查、考核评价力度,持续提升网格化管理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

3、发挥“五级网格”实效,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一是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网格边界进行优化、调整,基本构建了全市统一、全覆盖的五级网格体系。二是围绕发挥“五级网格”工作实效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网格体系发挥实效的通知》,明确各级网格职能、运行机制等事项,切实推动“五级网格”发挥实效。三是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组织编制了《昆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基本事项清单》《昆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准入清单》和《昆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禁入清单》,统一规范入格事项管理及审批流程,逐步将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民生需求等事项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四是深化“1+5+X”网格管理工作模式,提升基层网格“微循环”和“自循环”运行效率。

4、多部门协调联动,聚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是从解决好群众反应强烈、反复多发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发,充分发挥“接诉即办”“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及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提升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能力。二是针对市民多次通过“网格昆明”微信公众号投诉船房村机动车乱停放问题,组织市交警支队、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西山分中心、市交警支队四大队、福海街道办事处、船房社区等单位实地察看了船房村福新桥、福佳桥以及西华派出所等地周边车辆乱停放问题并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对船房村机动车乱停放治理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好船房村机动车乱停放问题,做到群众每一个呼声、每一个投诉都要有回应。三是对部分单位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反复出现,久拖不决的案件线索移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发起公益诉讼,持续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

5、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持续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一是为切实解决好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管理产权不清、责任单位不明确且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复投诉或媒体多次曝光的问题,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会同12345市长热线办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中部分问题先行处置的通知》,通过明确先行处置内容、制定工作流程、细化职责分工和运行保障机制等,建立健全先行处置机制。同时,制定印发了《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关于先行处置案件考核的通知》,将先行处置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考核体系,以考核评价促进先行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全力保障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按照昆明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依托各县(市)区网格中心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其中线上推转普法宣传信息700余条,线下开展监督员普法宣传教育(培训)80余次,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普法宣传进网格活动200余场,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8000余份,逐步构建起“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格局。三是按照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对照网格化管理指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将任务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顺利通过验收,2023年10月昆明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6、加快信息化建设,助推网格化管理效能提升。一是按照昆明市建设“数字昆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大脑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昆明城市大脑运行管理中心项目建设规划等前期工作,并与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大脑运行管理中心建设规划合作协议》。同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工作部署和要求,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牵头编制了《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完成了昆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投资概算报告等。二是深化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运用,进一步优化卫星遥感图斑处置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指标等,建立图斑案件与网格案件闭环处置流程,不断深化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运用,常态化开展卫星图斑变化监测及跟踪处置。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升级联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视频会议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升级了磨憨—磨丁合作区视频会议系统,有力保障了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开发建设指挥调度工作的高效开展。

7、切实开展好专项巡查普查工作。一是按照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有关要求,成立专项巡查小组每月开展三次专项巡查检查,组织开展群众“随手拍”活动,号召市民群众对身边的“十乱”问题进行上报,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来;二是组织市级网格监督员对昆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暗访专题片及昆明市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第七轮挂联督导检查点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形成督导检查点位整改情况专报上报市政府;三是按照《昆明市城市街道交通清爽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将交通设施建设维护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化专项巡查监督,共上报案件18780件,形成《交通清爽行动网格化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4期。四是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积极组织对无障碍设施的缺失、破损、违规占用及引导标识不规范情况开展专项普查,共采集各类无障碍设施信息148955条。五是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组织市级网格监督员对主城区主要路段路灯基础设施、景观照明存在的设施缺失、破损、不亮等问题开展专项巡查,共巡查981条道路1184个路段,上报相关问题566件,整理形成了《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关于路灯基础设施、景观照明专项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开展专项巡查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了网格化管理监督巡查职能职责,进一步拓宽了网格化管理服务范围及业务能力。

8、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网格化管理工作新变化、新要求、新标准,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精、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网格化管理人才队伍,截至2023年11月30日,以不同形容,共计开展培训98次。一是每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围绕主题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等内容,引导网格员经受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坚定理想信念,及时纠正纪律和观念上的问题。二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结合网格案件上报、处置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学习先进城市经验等方法,提高案件上报、处置结案工作实效;三是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延伸扩宽巡查内容,邀请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爱卫办等部门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等内容进行讲解,并修订了《部事件分区域分类别上报处置标准》;四是集中开展年度综合培训,结合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全面提升网格员政治素养、理论修养和履职能力,每年集中组织业务培训和团队建设活动,增强网格员为民服务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凝聚力,以强烈的责任感扎实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

9、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思想教育,集中观看了《警钟为你而鸣》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盘龙区“扰民井盖”无人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中心领导讲授廉政党课2次。二是组织开展了私设“小金库”、无公函接待、“文山会海”问题、督查检查调研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违规吃喝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实干家”得实惠,让“太平官”不太平,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春节、五一、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抓住采购、技术服务外包、监督巡查、派遣结案以及目标考核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严防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指挥处、监督处、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7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填报内容,由一级预算单位统-编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75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48万元,下降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48万元,下降2.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年初预算进行了压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79万元,占总支出的60.28%;项目支出696.96万元,占总支出的39.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48万元,下降2.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07万元,增长74.63%;项目支出减少500.55万元,下降41.80%,主要原因是单位外聘人员工资,上年按项目进行编制,2023年按基本支出进行编制,造成了上述差异;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外聘人员工资,上年按项目进行编制,2023年按基本支出进行编制,造成了上述差异.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等公用经费3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9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信息采集及指挥大厅受理工作经费支出199.6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2023年信息采集及指挥大厅受理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按照网格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标准、巡查监督要求,以划定的网格为基本工作区域,进行定时、全面、公正、及时地监督和有效的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描述上报以及核查、核实等,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措施得以进一步保障。保证城市综合管理问题能及时、全面发现,并及时进行整改。各项监督核查业务得到保障,切实有效开展了城市街道交通清爽行动、无障碍设施及标识情况、“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整治行动等专项巡查普查工作,有效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项目涉及的城市预警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持续提升监督员职业素质,不断强化监督员队伍管理,从业务水平、工作纪律、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政治理论等方面对市级监督员开展培训,不断加强监督员队伍管理水平。加大坐席员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坐席员队伍素质建设,完善坐席员管理办法,组织坐席员竞争上岗,提高坐席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2.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平台运行经费支出146.06万元,主要用于通过专线和互联网接入,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提供“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网络覆盖,为市-县(区)-街道(乡)-社区(村)和职能部门的网络覆盖和系统接入服务,实现网格案件的流转和处置,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提供网络连通保障。

3.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运行系统维护经费支出91.75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运行系统维护经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各项产出指标均已达标。(1)智慧化城市管理综合系统维护经费于每个季度正常维护系统日常正常运行:网络系统上梳理绑定IP与MAC地址个,VPN新建账号138个,处理网络故障25次;视频会议系统联调22次大屏以及条屏系统,梳理2次,巡检16次,培训4次,资料上报4次;虚拟机系统上处理故障282次。(2)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系统维护经费于9月完成终验:数据库服务器巡检270次,处理问题19次;应用服务器巡检365次,处理问题37次;提交周报数据60次,月报数据12次;数据库备份365次;收到市级工单160份,区级工单46份;提供数据统计查询服务295次;处理和解答用户反馈问题292次;新增卫星遥感案件考核指标调整开发;完成11个郊县区接入网格平台准备工作;新增开发了11个县市区平台端考核;卫星遥感案件接入网格平台相关模块开发。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维护期内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稳定运行,全面提升了昆明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4.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项目经费支出203.00万元,主要用于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经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产出指标均已达标。2023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经费项目实施,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精准获取全市地形地貌、地表资源分布、江河湖库、道路交通、土地利用等现状信息,掌握城市地表覆盖状况,全面摸清昆明市生态资源环境要素及城市现状“家底”,构建重点地区“城市资源一张图”,为开展动态变化监测提供基础数据。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综合管理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动态获取地表变化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对7项生态环境内容和6项城市综合管理内容进行监测,共获取卫星遥感影像图斑5期,下发立案4344件,处置结案4336件,处置结案率99.82%。地面扬尘源图斑案件整改覆盖面积达7009067平方米,房屋建筑图斑案件拆除违建面积达3436168平方米。卫星遥感技术的高效应用,构建了无盲区、全覆盖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丰富了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手段和办法。

5.网格化综合保障经费支出38.31万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和重点问题的督办,确保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得到高效派遣和及时处置。为常态化工作和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网格化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通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促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共治共享、多元参与格局,不断提高市民对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进一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升级联通磨憨一磨丁合作区管委会视频会议系统经费支出18.24万元,主要用于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开发建设工作的统筹调度,加快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快速推进,需依托主城区现有网格化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连通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分会场(2个点位)的高清视频会议,完成视频会议系统的部署与调试工作并组织开展培训,做好市级主会场硬件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8.48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2023年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年初预算进行了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1%。主要用于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项目的开展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年终一个月奖、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聘用人员工资、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办公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保险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万元,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14%,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5%,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赴我单位学习考察(1批次1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资产总额504.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2万元,固定资产370.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82.4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120.87万元,无形资产摊销33.31万元,导致净值减少154.18万元;二是新增固定资产17.38万元;三是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减少0.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3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招待过程中支出的财政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900601111



附件: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上一篇: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下一篇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871-63160289
滇B2-20090009-5
技术支持 昆明信息港
扫码关注网格昆明
"爆料"身边的
城市综合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