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900601000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监督、管理、服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负责统筹全市网格化指挥体系的建设;

(5)负责管理、考核市级网格监督员队伍;负责制定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再监督方案,对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

(6)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基础数据更新;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指挥处、监督处、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网格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勤勉尽责、苦干实干,以“三化三法”助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基础更加牢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认真对照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以党纪学习教育为主线,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间,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建在引领业务、推动改革发展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中的强大作用,不断助推网格化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制度,扎实开展好各项党内政治生活。

2.认清职责使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城市“小”网格赋能营商“大”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五级网格体系,将楼宇、商圈、园区、厂区、企业等作为独立网格管理,有效提升了服务企业的精准性;进一步整合完善基层网格体系,将网格监督员、综治、警务、城管、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力量下沉网格开展工作,实现统一指挥、五级联动的组织架构。拓宽群众、商户、企业等诉求反映渠道,规范投诉处理流程,优化办件闭环机制,精准高效的找准和解决市民和企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力保障市民、企业诉求,切实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3.提升工作质效,深化服务意识,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把为民服务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群众诉求、聚焦民生关注,把点滴小事当成“心头大事”去做,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把难事办妥,全面提升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接诉即办”、“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先行处置和预警处置机制作用,对井盖缺失、道路淹积水、立杆倾斜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快速预警处置,全力保障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发挥网格优势,加强巡查检查,有效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网格监督巡查力度,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高效完成入格事项审批,持续拓宽网格监督巡查范围。构建网格案件分类分级处置督办工作机制,压实处置部门主体责任,推动虚假处置、久拖不决、长期积压、处置不力等问题的有效解决。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关键时间节点,对共享单车乱停放、施工围挡、公交站台设施、井盖破损缺失等市容环境及隐患问题开展专项巡查,有效提升了市容环境品质,有力保障了第三届大湄公河次区域部长会议和2024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持续巩固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成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不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是空表;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不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是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766186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61862.8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367.02元,增长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367.02元,增长0.6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社会保障缴费调整基数,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766186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8030.11元,占总支出的60.51%;项目支出6973832.69元,占总支出的39.4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367.02元,增长0.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116.75元,增长1.04%;项目支出增加4250.27元,增长0.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社会保障缴费调整基数,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8030.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31732.9元,占基本支出的96.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297.21元,占基本支出的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73832.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信息采集及指挥大厅受理工作经费支出1958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网格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标准、巡查监督要求,以划定的网格为基本工作区域,进行定时、全面、公正、及时地监督和有效的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描述上报以及核查、核实等,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措施得以进一步保障。保证城市网格化管理问题能及时、全面发现,并及时进行整改。各项监督核查业务得到保障,切实有效开展了昆明市围挡现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城市家具和道路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消防栓、市容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等专项巡查普查工作,有效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项目涉及的城市预警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持续提升监督员职业素质,不断强化监督员队伍管理,从业务水平、工作纪律、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政治理论等方面对市级监督员开展培训,不断加强监督员队伍管理水平。

2.网格化综合保障经费支出361674.27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和重点问题的督办,确保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得到高效派遣和及时处置,为常态化工作和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为网格化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规范维护的情况下,有效控制资产增减情况,全面实现资产的网格化管理及可持续使用性,加强资产及内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推动资产的充分有效利。常年对部门工作进行法律指导,为部门执法遵法普法奠定坚实基础,避免因法律纠纷导致的经济损失。网格化管理全媒体宣传、“一网统管”宣传推广咨询、宣传短片摄制投放、宣传栏设计制作和“网格昆明”微信公众号平面设计等网格化宣传推广工作。

3.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运行系统维护经费支出1421000.00元,主要用于维护系统日常正常运行,处理工作工单187份;应用服务器巡检365次,发现并处理问题20次;数据库服务器巡检365次,发现并处理问题8次;制作周报数据60次,月报数据13次;数据分析服务141次;数据处理服务250次;数据库备份432次;垃圾数据清理、日志清理86次;系统安全问题排查处理27次;对系统111次功能需求调整,共升级系统57次;民族宗教类案件纳入网格化平台运行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修订)》调整月考核。数据库服务器巡检310次,处理问题29次;应用服务器巡检320次,处理问题54次;提交周报数据60次,月报数据12次;数据库备份300次;收到市级工单140份,区级工单70份;提供数据统计查询服务242次;处理和解答用户反馈问题310次;网格升级调整一级网格边界调整19个,二级网格边界边界调整142个新增2个,三级网格边界边界调整1202个取消35个新增39个,四级网格边界调整5955个取消455个新增325个,五级网格边界调整8229个取消1130个新增1373个,一至五级网格边界调整15546个取消1620个新增1739个调整比例率72.47%。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维护期内相关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稳定运行,全面提升了昆明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4.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项目经费支出2054000.00元,主要用于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经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良好,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产出指标均已达标。2024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经费项目实施,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精准获取全市地形地貌、地表资源分布、江河湖库、道路交通、土地利用等现状信息,掌握城市地表覆盖状况,全面摸清昆明市生态资源环境要素及城市现状“家底”,构建重点地区“城市资源一张图”,为开展动态变化监测提供基础数据。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综合管理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动态获取地表变化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对7项生态环境内容和6项城市综合管理内容进行监测,共获取卫星遥感影像图斑6期,下发立案2021件,处置结案2016件,处置结案率99.75%。卫星遥感技术的高效应用,构建了无盲区、全覆盖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丰富了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手段和办法。

5.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平台运行经费支出1174100.00元,主要用于为昆明市网格化管理提供“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网络覆盖,为市-县(区)-街道(乡)-社区(村)和职能部门的网络覆盖和系统接入服务,实现网格化案件的流转和处置,圆满完成昆明市网格化管理网络连通保障任务。构筑全市“制度化”的“刚性”管理环境;稳定保障和支撑双向四级闭环管理工作。提高昆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全面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基层社区为依托,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具有昆明特色的两级监督、三级指挥、四级管理、五级网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完成机房平台配套巡检及平台专业检测工作。

6.2024年新增办公设备经费支出5080.00元,主要用于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文件柜,茶几,茶水柜等办公家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618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4367.02元,增长0.65%,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社会保障缴费调整基数,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9989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6%,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项目的开展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年终一个月奖、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聘用人员工资、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办公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保险费,以及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预算削减。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608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完成年初预算107.7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社会保障缴费调整基数,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286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完成年初预算81.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3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完成年初预算89.6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40元,决算为1358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28.87元,下降34.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0.00元,决算为13586.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28.87元,下降3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40.00元,支出决算为1358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28.87元,下降34.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0.00元,决算为1358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尽量压减不必要的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28.87元,下降3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尽量压减不必要的“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负责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此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资产总额3591543.18元,其中,流动资产614065.74元,固定资产2483888.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3588.6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646.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1166.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6086.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6086.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6086.7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招待过程中支出的财政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7900601111



附件: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11204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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